家族·声音 | 战胜挑战才能保有未来的购买力


【家族声音】因为信任,所以托付。家族声音——每周与您分享私人财富管理、家族(企业)顶层结构设计、家族力整体提升等方面的经验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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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家族投资主要面临的威胁与挑战,是家族投资管理重要的起点,可以从九个方面观察家族投资所面临的威胁。


威胁1:通货膨胀。战胜通货膨胀、保护财富的实际购买力,比实现一个回报率数字更具有现实意义。


胁2:汇率风险。随着家族财富配置的全球化,收入货币、资产货币和支出货币存在较大错配已经成为一个财富家族的常态,汇率风险将是影响财富的一个关键要素。


威胁3:总费用。家族应当以一种“穿透”的视角去关注总费用水平,而非表层的费用情况。


威胁4:不良投资标的。投资标的的不良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业绩表现持续差于基准/可比同行,标的违约或无法退出,风险与流动性补偿低或透明度低等。


威胁5:错误择时。一方面,普通投资者容易被市场情绪左右、跟风、追涨杀跌,另一方面,投资机构的销售导向也容易在市场好价格贵的时候卖,而在市场低迷价格合理时反而裹足不前,一定程度上为错误择时推波助澜。因而对投资组合整体配置的关注应远远重要于择时。


威胁6:市场环境、风险、收益、投资期限和流动性的错配。一般而言存在过于激进和过于保守两类错配。过于激进可能会在市场波动时期突破可接受的风险程度,不仅投资者心理痛苦,而且可能影响既定的规划;过于保守则是一种对财富的浪费,因为其投资的潜力没有充分发掘,也是一种损失。


威胁7:未充分多元化。未充分多元化和过于保守一样,是一种对投资潜力的浪费。普通投资者可能不会注意到,但是它却是深刻影响了金融界投资哲学的一种思想。


威胁8:所有权风险。如质押、担保、罚没、欺诈、社会运动、税务责任、婚姻风险、子女挥霍、家人争产等范畴已经超越了投资效率层面,会直接影响到家族财富的所有权。


威胁9:时间成本。对于家族这种长期投资者来说,一代人的时间所形成的,就是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差别了。一些微小的差别经过时间放大,就是难以跨越的差距。

赖逸凡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本那香槟分校法学硕士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 EMBA


[来源:家族世代(ID:FamilyGenerations),作者:赖逸凡]


家族·声音 | 当下财富家族必须澄清的2个基础性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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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财富管理的逻辑事实上是多层次的,一些基础性逻辑看似简单,但知易行难;看似平常,但价值巨大。在财富管理活动中进行必要的澄清是很有意义的。下面举两个基础性逻辑的例子进行说明。


第一个逻辑:从最迫切的诉求出发,从最简单的工具入手


家族财富管理的诉求一旦引发,家族考虑问题的复杂程度是不可想象的,往往会提出非常宏大的诉求、构建非常宏大的财富管理目标。有目标当然是好事,但从另外一个更务实的角度来看,在家族对于财富管理没有深刻理解,家族内部无法达成高度共识,甚至没有紧急事态发生的情形下,越宏大的诉求、越宏大的目标,越是无法推动。


家族财富管理从最迫切的诉求出发是至关重要的。最迫切的诉求实现后,不仅初步解决了家族的“后顾之忧”,而且为后续进一步的目标实现奠定了基础。


同时,在家族财富管理的前期,家族对于财富管理工具的认识和理解是有限的,由此,从意愿安排、家族协议等最简单的工具入手反而是较为有效的。


第二个逻辑:既要关注财富管理,也要重视情感管理


家族财富包括人力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及金融资本四个方面。近两年,家族文化资本才是家族最重要财富的主张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也就是说,家族文化资本的管理是家族财富管理的关键,文化资本是家族力的核心。


家族和合既是家族文化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承载家族文化资本的基础。家族和合的重要基础就是家族情感的凝聚,所以家族情感的管理对于家族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凝聚家族情感最重要的、最长效的方式是寻找全体家族成员的“共同支点”——那就是家族通过开展“家族慈善”等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持久地凝聚家族“人心”,这才是情感管理的长效机制。   

张晓初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 EMBA 


[来源:家族世代(FamilyGenerations),作者:张晓初]


家族·声音 | 家族投资者的角色——厨师长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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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投资管理的问题是家族顶层结构设计要考虑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家族(企业)财富管理目标的重要环节,其中应特别注意家族投资的顶层逻辑。


到底哪些是投资者需要聚焦关注的呢?如何化繁为简把握问题的核心呢?


首先需要投资者自己确定整个投资组合怎么搭配,然后是每大类资产的内部如何调配,最后才是买什么投资产品来实现这种配置。投资者关注问题的出发点,应当是自身整体投资组合的内部协调,这种高屋建瓴从上至下的全局视角是实现成功投资的重要前提。


再结合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投资者还需要把握一个关键原则,即是以产品为中心,还是以投资者为中心。


以标准化产品为中心,这往往是金融产品销售人员的视角,也是许多家族初步接触财富管理领域的切入视角。而家族投资者的角色,是站在“厨师长”的视角,为了给家族成员乃至子孙后代打造一桌饕餮盛宴(整体投资组合),从而构思与制备不同的菜色搭配(大类资产组合),进而挑选市面上林林总总的食材(投资产品)进行制备。


强调投资者角色解决的是一个视角问题,整体和全局视野是出发点,这个道理实际上是处理事务的基本逻辑,这一点在投资管理领域同样也是要坚守的。同时,要有解决方案的思维,而一定不是产品思维,厨师长的思维实际上就是解决方案的思维,不仅要考虑食者的口味与需要,也要平衡营养的匹配与成本。

赖逸凡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本那香槟分校法学硕士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 EMBA


[来源:家族世代(FamilyGenerations),作者:赖逸凡]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合同解除之前协商不构成阻却解除事由


世代微评


解除权是形成权,在股权转让合同所约定的解除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有解除权的一方一经通知对方行使解除权,股权转让合同即告解除。双方当事人在此之前进行的协商,不构成阻却合同解除的事由。


裁判规则


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解除条件,有解除权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曾经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仅由于对合同解除后的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而未协商成功的,根据《合同法》第93条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和第96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可以认定合同已于双方协商时解除。


案例索引


(2015)民四终字第50号


2010年6月25日,宝亚公司与嘉凯城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宝亚公司向嘉凯城公司转让目标公司70%的股权,协议第5款约定了解除条件:“本协议生效后,自项目部分地块详细性规划正式报批之日起一年内,如目标公司仍未取得项目部分地块建设规划许可初审意见或设计要点的,嘉凯城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后双方还就合同履行签订了相关《补充协议》。


合同签订后,因目标公司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项目部分地块建设规划许可初审意见或设计要点,双方曾先后两次协商解除双方协议事宜,但因解除后的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而未达成合意。嘉凯城公司于2014年1月27日向宝亚公司寄送了解除合同通知书,主张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第5款与第五条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自宝亚公司收到解除协议通知时,《股权转让协议》与《补充协议》一并解除。


法院裁判认为“嘉凯城公司有权以自项目部分地块详细性规划正式报批之日起一年内,目标公司未能取得项目地块建设规划初审意见或设计要点为由行使约定解除权。嘉凯城公司已于2014年1月27日发函给宝亚公司,通知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2014年1月29日宝亚公司收到该通知……因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已于2014年1月29日解除”。



股权转让实务应对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合同解除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主要方式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般来说,合同解除的类型分为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其中,约定解除又可以分为合同已有约定的解除、合同无约定而事后协商一致的解除两种情形。考虑到合同无约定而事后协商一致解除的,当事人没有实质性争议,在此无须赘述。在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的,主要集中在合同已有约定的解除及法定解除。


在正常情况下,一方拟解除合同的,各方当事人通常会采取两种方式:其一为直接发函告知对方解除合同,之后再针对解除事宜做进一步协商;其二为先行协商,根据协商情况再考虑是否发函解除合同。事实上,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出现合同解除事宜时往往伴随着当事人双方根本性的合同利益,很难单纯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若有解除权一方以合同解除条件成就为由,在没有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按照法定或约定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的,能否认定合同解除?根据《合同法》第93条、96条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有合法约定的,从其约定),在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已经确定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不论是否已就合同解除及解除后的处理达成实质性一致意见,只要以合法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应当视为自通知到达之日合同解除。


鉴于此,为了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在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不但需要以法定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更需要注意通知的形式及保留相应的送达凭证。


谢玲丽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成广州办公室财富管理专业组负责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法律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副主任


林清华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法律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赖逸凡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嵩朕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法律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家族世代(FamilyGenerations),作者:谢玲丽、林清华、赖逸凡、嵩朕]


家族·声音 | 当下财富家族首先应当澄清的2个方向性逻辑


【家族声音】因为信任,所以托付。家族声音——每周与您分享私人财富管理、家族(企业)顶层结构设计、家族力整体提升等方面的经验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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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对的逻辑去做对的事情,才会有对的结果。家族只有同时掌握了工具、技术与逻辑才可以形成真正的财富管理能力。


家族财富管理逻辑一定是在技术与工具之上的,当下无论是家族,还是专业人士对逻辑的正确认知与把握存在一定误区,有必要予以澄清。下面以2个方向性逻辑进行说明:


逻辑1:财富传承只是表象,安全保障才是根本。


不可否认,家族财富传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而且有一定比例的家族也有比较清晰的传承意愿。但进一步对家族诉求澄清时会发现家族传承可能只是诉求的表象,真正的家族财富管理根本诉求是安全与保障。


对家族而言,这里所讲到的保障实际上是保障支持,主要包括对家族成员的生存支持、生活支持、成长支持及发展支持等四个层次。

对于家族而言安全与保障是首要问题,安全与保障的实现也是财富传承的前提与基础。


逻辑2:生前安排为主,身后安排为辅;选择生前看到,避免天堂听到。


生前安排与身后安排是一个“主”与“辅”的差异,并不是“对”与“错”的区别。生前安排具有“确定性”与“可调整性”,既可以较为确定地实现传承的意愿,也可以根据实现过程中的具体状况进行必要的主动调整:而身后安排对传承者意愿的实现可能是“不确定的”、出现问题也往往是“不可调整的”,通常只能被动适应。


区别不同工具的功能与价值,通过更多的结构性工具及金融性工具实施以生前安排为主,身后安排为辅的财富传承规划,这才是根本出路。

张晓初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 EMBA 


[来源:家族世代(FamilyGenerations),作者:张晓初]


家族·声音 | 当下财富家族首先应当澄清的2个方向性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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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对的逻辑去做对的事情,才会有对的结果。家族只有同时掌握了工具、技术与逻辑才可以形成真正的财富管理能力。

家族财富管理逻辑一定是在技术与工具之上的,当下无论是家族,还是专业人士对逻辑的正确认知与把握存在一定误区,有必要予以澄清。下面以2个方向性逻辑进行说明:

逻辑1:财富传承只是表象,安全保障才是根本。

不可否认,家族财富传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而且有一定比例的家族也有比较清晰的传承意愿。但进一步对家族诉求澄清时会发现家族传承可能只是诉求的表象,真正的家族财富管理根本诉求是安全与保障。

对家族而言,这里所讲到的保障实际上是保障支持,主要包括对家族成员的生存支持、生活支持、成长支持及发展支持等四个层次。

对于家族而言安全与保障是首要问题,安全与保障的实现也是财富传承的前提与基础。

逻辑2:生前安排为主,身后安排为辅;选择生前看到,避免天堂听到。

生前安排与身后安排是一个“主”与“辅”的差异,并不是“对”与“错”的区别。生前安排具有“确定性”与“可调整性”,既可以较为确定地实现传承的意愿,也可以根据实现过程中的具体状况进行必要的主动调整:而身后安排对传承者意愿的实现可能是“不确定的”、出现问题也往往是“不可调整的”,通常只能被动适应。

区别不同工具的功能与价值,通过更多的结构性工具及金融性工具实施以生前安排为主,身后安排为辅的财富传承规划,这才是根本出路。

张晓初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英国伦敦大学学院法学硕士 

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 EMBA 

[来源:家族世代(FamilyGenerations),作者:张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