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刚出炉的香港《财政预算案》提出,为单一家族办公室所管理的合资格家族投资管理实体,给予税务宽免,以支持本港家族办公室的发展。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和丰家族办公室是本地首批从事相关业务的先锋,投资总监鲍靝锋(Stephen)其实也是一名“慈善跑手”,至今已完成超过10次渣打马拉松全马赛事(42.195公里),而且亦曾经成功挑战长达170公里的环勃朗峰超级越野耐力(UTMB)

Stephen早前接受《信报》的专访,更以长跑妙喻投资。身为长跑好手的Stephen谦称,“跑马拉松的过程中,有很多难以控制的外在因素支配着结果,例如大自然的极端天气,我们难以克服,这就是大自然的威力,不是因为你肯努力就能成功,投资也是如此,不是说你做足功课就一定会赢,因为市场并不受你的控制,存在突如其来的政治事件、政策风险、经济发展、环境生态等因素,亦有很多所谓的“黑天鹅”会发生,例如战争、制裁,疫情等,这也不同于考试,努力温习和熟读文章,就能够获取优异的成绩。”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越野马拉松也是如此,即使练习数个月,做了一切的准备工夫,都未必一定顺利完成。第一,要看当日的身体状态,万一身体稍有不适,就很难继续参与;第二,便是天气,我曾试过在赛事中途上到山顶,突然漫天风雪,前面有个跑手忽然暂时失明,我和另一位跑友,即刻扶他到旁边一处休息,四处找人协助找东西盖住他的双眼。”Stephen忆述。


100公里还不算最夸张,Stephen以慈善跑手的身份,成功挑战了长达170公里的法国环勃朗峰(UTMB)超级越野赛,路线途经法国、瑞士、意大利三个国家的山峰,全程耗时多达40多个小时;途中几乎没有休息。到达检查点,喝少量水,中途只快睡了大约5至10分钟,如果你睡过了,没有人叫醒你的话,可能随时错过截止时间,便前功尽弃。那次经历应该是最难熬的,因为天气寒冷,加上山路崎岖,即使比赛之前练习了数个月也不易应对。


惟他强调,无论投资或长跑,最重要还是认清目标,有规律、循序渐进的向目标进发,即使过程中偶有失败或不尽人意,只要不放弃,总有一天会成功。跑越野马拉松并非单单斗速度,还需要靠韧力,家族投资也如是,与其着眼一朝一夕,更重要是讲求长线效益,路遥知马力,日久不难见成绩。


跑步会上瘾,做慈善亦一样。近年Stephen除了通过跑步筹款,亦积极参与不同的慈善活动,如“植树筹款”、“生命有价扶贫”、“毅行者”等,他强调,“只要有共同理念,我都有兴趣参与”。他又不时牵头举办慈善晚宴,汇聚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行善之余,亦可让大家集思广益,建立人脉,一举数得,很可惜近两年活动暂停了,但愿希望疫情快些过去。


家族办公室专为超高净值人士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及家族服务,他有感当中牵涉到不少法律、投资、税务及家族管理等问题,正好将自己以往的知识和经验学以致用,从此与这行业结下不解之缘。


家族信托是家族办公室的主要业务范畴之一,Stephen忆述开业当初有内地人想成立这种信托,他们会先找律师,而和丰的创始团队中,正好有不少该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一般而言,我们先从一个小的专业领域切入,例如帮客户成立家族信托,过程中展现我们的专业,信任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累积出来的”。


近年家族办公室业务在内地迅速崛起,Stephen解释:“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现时很多早期的民营企业家,都已踏入退休年龄,面临企业代际传承的关键时刻,造就对这方面服务的需求爆发”。


“除了专业服务,很多时候,客户也会找我们帮忙,诸如为子女物色国际学校、协助购买物业或者健康方面的安排等,甚至在与合作伙伴意见不合时,也会向家族办公室寻求意见。现在公司业务已上轨道,先后拿过内地的“年度家族办公室服务卓越奖”“最佳代际传承财富管理机构”,证明团队努力总算没白费。”


关于鲍靝锋先生(Stephen Pau)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鲍靝锋(Stephen Pau)


鲍靝锋先生是和丰家族办公室(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投资总监、资深投资专家

英国数学暨应用数学协会成员(AMIMA)

英国皇家特许统计师暨特许科学家(CStat CSci)

伦敦大学卡斯商学院精算硕士(MSc in Actuarial Science)


拥有超过20年丰富的环球投资经验,曾任职于瑞士Veco Group联合家族办公室,负责亚太地区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之前亦曾为亚太区最大的投资机构之一「香港赛马会」管理多经理人投资组合;亦历任「德意志银行」的微观量化策略师,业绩是机构投资者研究团队中量化/衍生品类别的前三名;在摩根大通银行附属的资产管理部担任过四年投资组合分析工作;以及在美国圣保罗旅行者保险公司库务部担任固定收益分析职位。


[来源:和丰家族办公室(HeFengFO)]


延伸阅读: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和丰家族办公室):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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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刚出炉的香港《财政预算案》提出,为单一家族办公室所管理的合资格家族投资管理实体,给予税务宽免,以支持本港家族办公室的发展。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和丰家族办公室是本地首批从事相关业务的先锋,投资总监鲍靝锋(Stephen)其实也是一名“慈善跑手”,至今已完成超过10次渣打马拉松全马赛事(42.195公里),而且亦曾经成功挑战长达170公里的环勃朗峰超级越野耐力(UTMB)

Stephen早前接受《信报》的专访,更以长跑妙喻投资。身为长跑好手的Stephen谦称,“跑马拉松的过程中,有很多难以控制的外在因素支配着结果,例如大自然的极端天气,我们难以克服,这就是大自然的威力,不是因为你肯努力就能成功,投资也是如此,不是说你做足功课就一定会赢,因为市场并不受你的控制,存在突如其来的政治事件、政策风险、经济发展、环境生态等因素,亦有很多所谓的“黑天鹅”会发生,例如战争、制裁,疫情等,这也不同于考试,努力温习和熟读文章,就能够获取优异的成绩。”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越野马拉松也是如此,即使练习数个月,做了一切的准备工夫,都未必一定顺利完成。第一,要看当日的身体状态,万一身体稍有不适,就很难继续参与;第二,便是天气,我曾试过在赛事中途上到山顶,突然漫天风雪,前面有个跑手忽然暂时失明,我和另一位跑友,即刻扶他到旁边一处休息,四处找人协助找东西盖住他的双眼。”Stephen忆述。


100公里还不算最夸张,Stephen以慈善跑手的身份,成功挑战了长达170公里的法国环勃朗峰(UTMB)超级越野赛,路线途经法国、瑞士、意大利三个国家的山峰,全程耗时多达40多个小时;途中几乎没有休息。到达检查点,喝少量水,中途只快睡了大约5至10分钟,如果你睡过了,没有人叫醒你的话,可能随时错过截止时间,便前功尽弃。那次经历应该是最难熬的,因为天气寒冷,加上山路崎岖,即使比赛之前练习了数个月也不易应对。


惟他强调,无论投资或长跑,最重要还是认清目标,有规律、循序渐进的向目标进发,即使过程中偶有失败或不尽人意,只要不放弃,总有一天会成功。跑越野马拉松并非单单斗速度,还需要靠韧力,家族投资也如是,与其着眼一朝一夕,更重要是讲求长线效益,路遥知马力,日久不难见成绩。


跑步会上瘾,做慈善亦一样。近年Stephen除了通过跑步筹款,亦积极参与不同的慈善活动,如“植树筹款”、“生命有价扶贫”、“毅行者”等,他强调,“只要有共同理念,我都有兴趣参与”。他又不时牵头举办慈善晚宴,汇聚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行善之余,亦可让大家集思广益,建立人脉,一举数得,很可惜近两年活动暂停了,但愿希望疫情快些过去。


家族办公室专为超高净值人士提供全方位的财富管理及家族服务,他有感当中牵涉到不少法律、投资、税务及家族管理等问题,正好将自己以往的知识和经验学以致用,从此与这行业结下不解之缘。


家族信托是家族办公室的主要业务范畴之一,Stephen忆述开业当初有内地人想成立这种信托,他们会先找律师,而和丰的创始团队中,正好有不少该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一般而言,我们先从一个小的专业领域切入,例如帮客户成立家族信托,过程中展现我们的专业,信任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累积出来的”。


近年家族办公室业务在内地迅速崛起,Stephen解释:“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现时很多早期的民营企业家,都已踏入退休年龄,面临企业代际传承的关键时刻,造就对这方面服务的需求爆发”。


“除了专业服务,很多时候,客户也会找我们帮忙,诸如为子女物色国际学校、协助购买物业或者健康方面的安排等,甚至在与合作伙伴意见不合时,也会向家族办公室寻求意见。现在公司业务已上轨道,先后拿过内地的“年度家族办公室服务卓越奖”“最佳代际传承财富管理机构”,证明团队努力总算没白费。”


关于鲍靝锋先生(Stephen Pau)


和丰首席投资官长跑哲学妙喻投资:港家族办公室先锋,传承财富靠韧力


鲍靝锋(Stephen Pau)


鲍靝锋先生是和丰家族办公室(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投资总监、资深投资专家

英国数学暨应用数学协会成员(AMIMA)

英国皇家特许统计师暨特许科学家(CStat CSci)

伦敦大学卡斯商学院精算硕士(MSc in Actuarial Science)


拥有超过20年丰富的环球投资经验,曾任职于瑞士Veco Group联合家族办公室,负责亚太地区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之前亦曾为亚太区最大的投资机构之一「香港赛马会」管理多经理人投资组合;亦历任「德意志银行」的微观量化策略师,业绩是机构投资者研究团队中量化/衍生品类别的前三名;在摩根大通银行附属的资产管理部担任过四年投资组合分析工作;以及在美国圣保罗旅行者保险公司库务部担任固定收益分析职位。


[来源:和丰家族办公室(HeFengFO)]


延伸阅读: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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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投资官Stephen应「启德扶轮社」邀请,分享了他作为「慈善跑手」的筹款经历,并对和丰慈善服务进行相关介绍。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国际扶轮社成立于1905年,是世界上第一个志愿服务组织,以「借由汇集各领域的领导人才,提供人道主义服务,促进世界各地的善意与和平」为宗旨。总部位于美国的芝加哥。


启德扶轮社于2010年11月23日在中国香港成立,是依循国际扶轮的规章所成立的地区社会团体,隶属于国际扶轮3450地区(成员包括香港、澳门及蒙古共和国)。启德扶轮社组织成员包括医生、律师、会计师、工程师、校长、设计师、商界、保险界等多个范畴的专业人士所组成,云集各界精英为社会服务。


该组织本着「扶轮就是服务,成就世界更美好」的精神,关怀和服务社群,过往十年重点关注东九龙基层长者,服务项目有:春节盆菜宴、中秋节月饼送赠、牛头角公共屋村老人探访及每年小姊妹安老院服务等。在疫情期间,启德扶轮社推行「口罩送赠」、「扶轮助安居」、「有脑童行」、「扶轮群体抗新冠70/70」等项目以应社区服务的需求,积极协助香港复常而出力。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国际扶轮的另一个特色是各扶轮社通常每周以一次的早餐、午餐或是晚餐时间举行固定的例行聚会,聚餐时间既是社交活动又是一起讨论服务目标的机会,聚会中通常都会邀请各种来宾做关于各种课题的演讲。


以下是鲍靝锋先生(Stephen)应启德扶轮社邀请作出的分享内容:


第一次接触到CharityRunning(慈善跑手活动)的契机


鲍靝锋先生(Stephen)首次接触慈善跑手活动始于世界六大马拉松之一的伦敦马拉松。伦敦马拉松是通过公开抽签最难取得参赛资格的赛事,抽了几次不果,Stephen发现了一个可以参加该马拉松的渠道,通过帮助慈善机构筹款获得参赛资格,即慈善跑手活动。


慈善跑手的作用


作为慈善跑手,除了在比赛当日完成比赛外,在比赛前还需要完成三项工作。


第一,提高捐赠者对慈善机构的认识。作为捐赠者和慈善机构之间的桥梁,Stephen需要向捐赠者充分介绍慈善组织和本次任务的情况,协助提高慈善组织的公众形象,宣传慈善组织的理念,提高捐赠者对慈善机构的认识,获得捐赠者的支持;并为慈善组织提供反馈和建议,以提高筹款能力。


第二,筹资。通常每个慈善跑手都会有一个最低额度的认捐承诺,作为捐赠者和慈善机构之间的桥梁,需要获得捐赠者的支持,为慈善组织筹款。


第三,参加训练。像Stephen会选择跑马拉松或超马进行训练,无论天气情况怎么样,都会尽量训练好,希望在比赛当日能够获得好成绩。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Stephen克服阻碍坚持继续跑的动力


从第一次伦敦马拉松到现在,大约八年时间,Stephen一直坚持跑步。Stephen认为他坚持跑步是因为对跑步、对越野跑的热爱,以及对筹款的使命感。他认为筹款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当遇到下雨、天气不好想找借口,偷懒不进行训练的时候,想到是帮慈善组织去跑,想到有很多朋友支持他,他就坚持完成跑步,并投入更多精力完成训练,希望能够跑好,不想让支持他的人失望,这份责任感推动着他坚持完成跑步训练。


另外,在参加各种比赛的时候,跑者也会面临很多的挑战。比如说比赛路线和地形不同,有的是斜坡,有的是越野跑,有的有很多阶梯,有的有很多碎石。比如说天气因素,有的时候可能天气下雨,非常冷。比如说跑者自己的身体状况等等。这些都会影响比赛当天的表现,每一个比赛都会碰到不同的阻碍。为了不让支持他的人失望,Stephen都会尽量克服阻碍坚持完成比赛。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Stephen作为慈善跑手的有趣经历分享


在分享关于慈善跑者的有趣经历时,Stephen提到Tarawera Ultramarathon比赛(100km),前70公里比赛进展顺利,在跑了70km后,由于未知原因肚子突然不舒服,Stephen在沿途二三十公里给草木「施肥」了20次。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很容易放弃。但是Stephen在想到这次比赛是为慈善筹款后,他坚持渡过这个难关并完成了比赛。


Stephen参与的其他慈善跑手活动


除新西兰超马外,Stephen还为英国红十字会(British Red Cross)、奥比斯(Orbis)、无国界医生(MSF)、乐施会(Oxfam)等多个慈善机构前往法国、巴塔哥尼亚等多个国家进行慈善跑手活动,如环勃朗峰超级越野赛(UTMB,170km;TDS,120km)、环大加纳利岛超级越野赛(Transgrancanaria,120km)、楚格峰越野赛(Zugspitz Ultratrail,100km)、塔拉维拉越野赛(Tarawera Ultramarathon,100km)、巴哥塔尼亚越野赛(Patagonia Run)、柏林马拉松(Berlin Marathon)、伦敦马拉松(Virgin Money London Marathon)、艾格峰超级越野跑(Eiger Ultra Trail ,50km)。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和丰可以为设立慈善基金会提供帮助


除此之外,Stephen还提到了他的公司,对于工作涉及慈善事务这件事感到非常幸运,也希望他的公司能够帮到有需要的人。


Stephen目前就职于和丰家族办公室,担任首席投资官一职。和丰家族办公室可以帮助家族设立信托,作为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投资官的Stephen发现,越来越多的家族信托开始设立慈善基金。和丰家族办公室能够在捐赠者和慈善基金会之间架起桥梁,帮助设计信托和基金会的结构,并将二者联系起来;设计和起草慈善政策,帮助建立家族慈善团队;提供融资资源和资产管理来支持家族慈善基金会;协助引进优秀的慈善人才和组织;协助家族进行慈善项目的选择和管理,为设立慈善基金会提供帮助。


关于鲍靝锋先生(Stephen Pau)


和丰首席投资官慈善跑手经历分享:为和丰慈善工作感到幸运


鲍靝锋(Stephen Pau)


鲍靝锋先生是和丰家族办公室(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投资总监、资深投资专家

英国数学暨应用数学协会成员(AMIMA)

英国皇家特许统计师暨特许科学家(CStat CSci)

伦敦大学卡斯商学院精算硕士(MSc in Actuarial Science)


拥有超过20年丰富的环球投资经验,曾任职于瑞士Veco Group联合家族办公室,负责亚太地区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之前亦曾为亚太区最大的投资机构之一「香港赛马会」管理多经理人投资组合;亦历任「德意志银行」的微观量化策略师,业绩是机构投资者研究团队中量化/衍生品类别的前三名;在摩根大通银行附属的资产管理部担任过四年投资组合分析工作;以及在美国圣保罗旅行者保险公司库务部担任固定收益分析职位。


[来源:和丰家族办公室(HeFeng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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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股权转让税款约定并未改变法律对纳税义务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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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股权转让税款约定并未改变法律对纳税义务人的规定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股权转让税款约定并未改变法律对纳税义务人的规定

世代微评

股权转让合同书中约定由受让方承担股权转让税款,该约定并未改变法律对纳税义务人的规定,此种约定在当事人之间有效,但应对受让人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风险进行高度关注,尤其在重大股权转让及股权并购交易中,由于税费金额比较大,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与后果也相对较重,特别要重视上述安排,这在实务中往往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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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规则


合同当事人关于税款负担的约定并不能改变法律对纳税义务人的约定,此种约定在当事人之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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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二终字第310号


2013年12月30日,转让方(甲方)董某博、翟某梅、刘某田与受让方(乙方)甘某海签订《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书》,根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星湖湾公司100%的股权及不动产分别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其中董某博转让40%的股权,翟某梅转让30%的股权,刘某田转让30%的股权,并约定因上述股权及不动产转让和变更所产生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2014年1月16日,甘某海出具《股权转让及法定代表人指定函》,指定陈某武占有星湖湾公司40%的股份,指定刘某占有星湖湾公司60%的股份,指定刘某为星湖湾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产生争议,故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裁判中就股权转让款税费认为,关于刘某、陈某武认为其与刘某田等三人签订的《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由其二人承担股权转让税款的约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约定,应当扣缴税款1540万元、尚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金额为16502958.90元的抗辩理由,因刘某、陈某武与刘某田等三人所签订合同并未实际履行,亦并非股权转让的相对方,其抗辩已超出本案的审理范围,原审法院不予支持。且当事人关于税款负担的约定并不能改变法律对纳税义务人的约定,此种约定在当事人之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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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实务应对


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应当缴纳的税费并没有改变纳税人的法定纳税义务,应当认定为有效。


在实务中,经常发生受让方不履行、无法履行或不能履行协议约定相关税费承担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情形。而此时,税务机关追缴的对象当然还是法定的纳税义务人即转让方。由此,转让方不仅应先行缴纳税款,还应当承担不能给付及迟延给付的法律责任。转让方在履行相关法定纳税义务后可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向受让方追偿。


因此,在股权转让中若出现转让方税费由受让方实际承担的交易安排时,应对受让人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风险进行高度关注。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对受让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相应税费承担义务的违约责任作出必要的针对性安排,厘清相应责任、责任范围与法律后果。


尤其在重大股权转让及股权并购交易中,由于税费金额比较大,未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所涉及的法律责任与后果也相对较重,特别要重视上述安排,这在实务中往往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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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玲丽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成中国区家族办公室行业组负责人

大成广州办公室财富管理专业组负责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法律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联席主任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副主任


林清华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广州办公室管理委员会委员

和丰家族办公室法律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赖逸凡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嵩朕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法律筹划专家

广州市律师协会村居法律顾问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家族世代(ID:FamilyGenerations),作者:谢玲丽、林清华、赖逸凡、嵩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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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重大利益放弃必须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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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重大利益放弃必须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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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微评

在股权转让中当事人对重大利益放弃的原因是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但后果却是对当事人之间合同利益格局进行了重大的调整。每一商事主体的表达逻辑、表达习惯及表达方式均有所不同,“默示”根本无法准确无误地对当事人意思表示作出排他性判断,当事人放弃重大利益是对股权转让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当采用明示的方式。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重大利益放弃必须明示

裁判规则


对于一方决定放弃重大利益的约定变更,应当采用明示的方式。在双方对此发生争议时,人民法院只能依据现有的书面证据来审查认定,不能通过意思表示存在争议的电子邮件推导出“默示放弃”重大利益的结论。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重大利益放弃必须明示

案例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终264号


2010年2月9日,欧普康视公司(乙方)与灵璧县政府(甲方)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协议第三条第2项约定:灵璧县钟灵文化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灵璧大剧院和五纵三横道路市政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包括规划设计费)由欧普康视公司全额垫资建设,相应工程款则由灵璧县政府以挂牌土地出让金支付。


奥泰克公司为欧普康视公司授权陶、孙投资成立并全权负责上述项目的公司。2011年1月5日,陶某、孙(甲方)与许、吴(乙方)签订《奥泰克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简称《股权转让合同》)一份,约定陶、孙将其所持有的奥泰克公司100%股权以人民币444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吴。由于一方股权收购款尚缺3446万元,由许、吴先向奥泰克公司借款3446万元,奥泰克公司再向陶、孙借款4446万元处理,以完成转让手续。股权转让后,根据《投资协议》相关条款,灵壁县政府应返还奥泰克公司“二号地块”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8640.24万元,许、吴同意奥泰克公司将其中的40%计34560960元返还给陶、孙


2011年1月7日,陶、孙作为甲方分别与奥泰克公司(乙方)、许及吴(丙方)就上述借款事项签订了《借款协议》。2012年5月9日,陶、孙(甲方)与许、吴(乙方)和奥泰克公司(丙方)签订一份《协议书》。约定:一、应许、吴要求,陶、孙同意2011年1月18日至2012年5月8日期间借给许、吴的4446万元税后利息按542万元结算。许、吴须在2012年6月8日前将该笔利息全额付清。否则,陶、孙有权要求许、吴按原合同中的约定结算并支付该期间利息(1039.93万元)及滞纳金(435.7万元)。二、陶、孙同意将4446万元继续出借给奥泰克公司一年,自2012年5月9日至2013年5月8日止。借款利息(税后)按年息15%计。奥泰克公司、许、吴承诺在2012年11月7日前先归还不少于2500万元,剩余借款及全部利息必须在2013年5月8日前全额付清。逾期归还,每天需额外支付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果许、吴和奥泰克公司按以上约定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借款本金,陶、孙同意放弃政府返还给奥泰克公司的2010-3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的分配。


2014年2月7日,陶群(陶之兄)向许发送一封电子邮件,内容为:“这是截止到2月8日的,分二部分,一部分是2013年5月9日前漏付的利息(由延期支付利息产生),另一部分是2013年5月9日之后产生的利息,2月8日付清即可。延期支付将产生新利息。”该邮件附件为“本金、利息一览表”。该份邮件反映,截止2014年2月8日,所欠陶、孙的本金4446万元全部归还,所欠利息、复息及复息的复息合计为123.13万元(40.34万元+82.79万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为是否发生了附条件放弃土地出让金分成款的法律事实。法院认为:“2014年2月7日的电子邮件及其附件《支付陶、孙本金及利息一览表》,仅是陶、孙为催收利息债权而对许、吴已支付本金及利息的计算,不是对许、吴逾期支付履行的认可,也不是有关支付期限及利息计算的重新约定……许、吴仍然未能足额向陶、孙付清所有欠付利息。故陶、孙关于并未发生附期限放弃土地出让金分成款这一法律事实的上诉理由成立。原审判决认定许、吴与陶、孙对于《协议书》约定案涉款项的支付时间、利息进行了协商并变更,因案涉分成款涉及数千万元,属于重大经济利益,对于附期限放弃重大利益约定的变更,应当采用明示的方式将其内心意思表示于外。否则双方发生争议后,在陶、孙拒绝认可电子邮件中存在变更支付时间、利息的意思表示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只能依据现有的书面合同,即《协议书》约定的期限来审查认定,而无法通过一份意思表示存在争议的催收利息的邮件推导出“默示放弃”重大利益的结论。”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重大利益放弃必须明示

股权转让实务应对


在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尤其是履行期限较长,权利义务关系相对复杂的股权转让场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等股权转让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甚至进行多次变更的情形并不鲜见。


股权转让合同往往涉及转让方与受让方的重大利益,股权转让合同应当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签订,用书面合同的形式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更有利于股权转让行为的履行,同时书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是办理商事登记手续的基本要求。


在股权转让中当事人对重大利益放弃的原因是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但后果却是对当事人之间合同利益格局进行了重大的调整。每一商事主体的表达逻辑、表达习惯及表达方式均有所不同,“默示”根本无法准确无误地对当事人意思表示作出排他性判断,因引起争议是必然的。当事人放弃重大利益是对股权转让合同的重大变更,以书面明示形式对书面合同进行变更是理所应当的,理由不再赘述。


因此,在股权转让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坚持重大利益放弃必须明示的规则。明示可以具体理解为三种方式:


其一,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对相关变更内容进行明确约定,这应当作为明示放弃重大利益的通常方式,也是最稳妥的方式。


其二,如果无法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取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出具书面的告知、声明或承诺,明示放弃相应利益。同时,取得利益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对相应的告知、声明或承诺予以明确回应,表示认可并接受。


其三,一方当事人仅以数据电文方式出具放弃重大利益的告知、声明或承诺的,取得利益一方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以适当方式对相应的告知、声明或承诺予以明确回应,表示认可并接受。同时,应当特别注意相应的证据保全及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必要时应进行有效的证据补强。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重大利益放弃必须明示

谢玲丽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成中国区家族办公室行业组负责人

大成广州办公室财富管理专业组负责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法律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联席主任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副主任


林清华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广州办公室管理委员会委员

和丰家族办公室法律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赖逸凡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嵩朕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法律筹划专家

广州市律师协会村居法律顾问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家族世代(ID:FamilyGenerations),作者:谢玲丽、林清华、赖逸凡、嵩朕]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家族世代):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重大利益放弃必须明示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合同效力之争议可以分别起诉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合同效力之争议可以分别起诉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合同效力之争议可以分别起诉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合同效力之争议可以分别起诉

世代微评

在诉讼中,作为被告的当事人只是进行抗辩,还是提出诉讼请求(反诉),不仅是一个诉讼方向选择的策略性问题,更是一个专业技术性问题,不同的选择,法律效果将会存在巨大差异,在法律实务中这是最容易判断失当、选择错误的环节,再重视都不为过。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合同效力之争议可以分别起诉

裁判规则


原告以确认合同有效起诉,被告未提起反诉的方式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张合同无效的,属于答辩中的抗辩行为。


家族·法税 | 规则适用:合同效力之争议可以分别起诉

案例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2015)最高法民二终字第176号


2014年1月17日,林某一与林某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林某一将所持有鑫海公司的股份共计人民币10400万元,实股为9440万元以2.5倍即23600万元人民币作价转让,林某二同意按此转让价格购买接受。


合同订立后,出让人林某一将股权过户给了受让人林某二,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林某二共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7556万元给林某一。林某二已无继续支付价款的能力。


林某一一审诉称,协议签订之后,已办理了股份转让的变更手续,但林某二仅向其支付转让款人民币7556万元,尚欠的转让款早已全部到期,请求依法判令林某二支付股份转让款。


法院认为,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价值随市场变化而变化,出让方的义务仅是保证出让股权的真实和股权无瑕疵。本案没有证据表明林某一对股权转让的价格有欺诈。本案从2014年1月签订合同,到变更过户手续,再到7月16日,林某二都认可转让的价格,并未提出受到欺诈。林某二主张“直到林某二支付1000万元后,林某一才移交材料,林某二才发现价值并未达到每股1元”不客观。因此,林某二认为受到价格欺诈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提起反诉”的规定,本案中林某二并未提出反诉。所以,林某二关于受到欺诈而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进而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款的主张不是本案的审理范围。林某一与林某二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系有效合同。林某一与鑫海公司及蒋校签订的保证合同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系有效合同。林某一依据合同履行了义务,但是林某二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返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向林某一股份转让款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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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实务应对


法律实务中,一般而言,诉讼双方的主张都是针锋相对的。但是对于自己的权利,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主张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真理在手,也不能通过沉默来证明,而应该以积极的实践来检验。诉讼中的权利主张就是如此。


本条判例规则提示的是,作为被告在应该提起反诉时,必须坚决反诉,即使像合同效力这种法院在审理案件必须作出判断的问题,如果没有当事人的主张,法院的判断也只能止于此。


原告提出合同有效,要求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并请求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合同无效,原告的请求固然不会被支持,但如果被告没有反诉,只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张合同无效的,那么法院最终也只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会进而判决按照合同无效的后果处理并根据过错原则分配双方的责任。作为被告,还必须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合同无效的后果处理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了结与原告之间的纠纷。


当事人只是进行抗辩,还是提出诉讼请求,不仅是一个诉讼方向选择的策略性问题,更是一个专业技术性问题,不同的选择,法律效果将会存在巨大差异,在法律实务中这是最容易判断失当、选择错误的环节,再重视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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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玲丽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大成中国区家族办公室行业组负责人

大成广州办公室财富管理专业组负责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法律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联席主任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副主任


林清华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广州办公室管理委员会委员

和丰家族办公室法律筹划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赖逸凡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广州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副秘书长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嵩朕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法律筹划专家

广州市律师协会村居法律顾问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家族世代(ID:FamilyGenerations),作者:谢玲丽、林清华、赖逸凡、嵩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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