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观点 | 企业家与高净值人士财富管理与规划的重要性——由2025年A股第一起高额离婚案引发的思考

在A股市场的风云变幻中,时不时曝出的天价离婚案总能吸引无数眼球,2025年1月16日,A股上市公司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70.SH,以下简称“纵横股份”)发布公告,纵横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因个人离婚纠纷,收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被判决分割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涉及纵横股份的核心内容为任斌持有的20,502,000股股份中的12,301,200股股份归邝明芳所有,任斌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以2025年1月16日纵横股份的收盘价35.20元/股来计算,依据判决任斌需要过户的股票价值约为4.33亿元。

对于媒体而言,此类“天价离婚案”无疑是非常吸引关注的话题,但从另一个视角,这类事件则是审视企业家、高净值人士财富管理与规划必要性的一面镜子。

从企业运营角度看,企业家手中掌控的股权往往与公司命运紧密相连。以纵横股份为例,任斌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手中股份直接决定了其在公司决策中的话语权以及对发展方向的把控力。而一旦因离婚等突发状况,股份面临大幅分割,公司控制权就可能陷入不稳定的漩涡。尽管一审判决后公司宣称暂不影响控制权,但二审结果对于控制权的影响依然存在不确定性。

这清晰地表明,作为持有家族企业股权的企业家和高净值人士,其人身关系的变化,也会对企业带来巨大影响,对于这个群体的人士而言,其财富管理与规划,尤其是对企业所有权结构进行合理安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其实资本市场中,由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婚姻变故而导致的股权变动并非罕见案例,同样是A股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的类似情况,另外2024年末的另一起高额离婚案就存在完全不同的财富管理规划,这个案例也体现了家族企业所有权结构筹划带来的价值。

A股上市企业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70.SZ,以下简称“欧陆通”)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公告,披露实际控制人之一王越天先生与其配偶尚韵思女士进行了协议离婚,并对双方持有的欧陆通控股股东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王越科王”)财产份额进行了分割,公告当日,欧陆通股价创了新高,分割财产价值按照当日市值计算约为4.03亿元。财产分割具体情况如下:

王越科王投资股权结构变动前后,欧陆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关系情况如下图所示:

同时,尚韵思女士与欧陆通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王合球先生(王越天的父亲)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60个月届满之日止。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在通过王越科王行使对欧陆通的股东权利时,按照王越科王合伙协议约定进行表决,如未能达成一致的,以王合球先生意见为准。

对比两个案例可以发现,在欧陆通的案例中,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股份均属于通过家族控股平台的模式持股,因此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的财产分割不会涉及上市公司股票的直接变动,不会涉及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变动,更不会涉及对于上市公司控制权方面的影响。家族内部的问题在家族控股平台内部即消化解决了,这就是财富管理与规划带来的直接价值。

对于很多企业家背景的高净值人士而言,在财富积累过程中,很多企业家、高净值人士资产配置集中于单一企业股权,忽视了企业所有权结构、持股模式等对于财富保护、管理与传承维度的影响。家族成员在持股安排时也是基于信任关系而任意安排,在该情况下,一旦发生人员关系的变化,家族与企业的稳定性就会受到重大挑战。比较而言,通过所有权结构适当筹划,通过家族控股平台,实现家族内部关于所有权、控制权与收益权的平衡配置,是更加值得关注的模式。

A股市场频现的天价离婚案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企业家、高净值人士不能仅埋头于财富创造,更应抬起头来重视财富管理与规划。在人生的航程中,它犹如精准的罗盘,指引资产航船避开暗礁、乘风破浪,驶向财富稳健、家庭幸福、企业长青与社会共进的彼岸。唯有如此,他们积累的家族财富才能真正成为推动个人、家族、企业与社会协同发展的持久力量。

[来源:家族世代(ID:FamilyGenerations),作者:赖逸凡、梁嘉颖]

赖逸凡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梁嘉颖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家族(企业)治理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