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谁是监护人?慈善家李春平的晚年孤寂与喧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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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案例主人公是李春平先生。在上世纪90年代,李春平这个名字不仅被人们所熟知,更是贴满了各种夺目的标签:“坐拥巨额遗产”、“中国第一辆劳斯莱斯的拥有者”、“红十字慈善家”、“百年慈善第一人”等等。李春平的事迹为人所称道,但真正将他引向公众视野的,还是因为他在晚年被争夺了七次并面临资产被侵吞、期间又突然出现一位新婚妻子的经历。


抢人大战——“热闹”而尴尬的后半生


2016年3月,年近70岁的李春平被初步诊断为脑萎缩,同年8月被确诊患有阿尔茨海默氏症(俗称“老年痴呆”)。蹊跷的是,在李春平初步诊断后尚未确诊之前,一家北京的资产托管机构却与李春平签订了一份《资产托管经营协议》,李春平将其在北京的全部房产、物业以及他在大陆所有动产全部托管给中科集团,托管期间是20年,而且托管协议中还有一条不显眼的约定——“中科集团有权对李春平的房产、物业进行抵押融资”


为什么会签这样的合同?所有的疑点都聚焦在陪伴李春平二十多年的工作人员身上。在这之后,李春平两个妹妹和工作人员掀起了争抢拉锯战,三个月内,李春平被轮番争夺了七次。


不久之后,妹妹们收到一份函件,称李春平的房产被中科集团用于为2.5亿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因为借款人无力归还,李春平应当用抵押的房产代为归还全部欠款。一石激起千层浪,面对防不胜防的出击,妹妹们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确认李春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鉴于李春平父母过世多年,且李春平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一旦确认成功,妹妹们便会顺理成章成为李春平的监护人,有权代为撤销一系列“不公平”合同。可令人意外的是,在法院庭审之际,一位余姓女士出现了,她声称是李春平的太太。


这让所有人都猝不及防,经查证发现余女士确在2016年10月与李春平在重庆登记结婚。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余女士将替代妹妹们成为李春平监护人,也就是说,余女士有权决定李春平住在哪里、生活质量和医疗方式,有权决定以什么方式管理李春平的财产,也有权决定是否撤销与中科集团的资金托管合同。


一位精神状况不佳的七旬老人在此时此刻闪婚,引发了众人纷纷猜测:李春平到底是被结婚,抑或是自己的真实意愿?我们作为局外人无从判断。


“失智”  一个被严重忽视的话题


我们可以看到,李春平就像是一个玩偶,被所有人争来夺去,妹妹说我是为你好啊,而李春平的工作人员却说两个妹妹抢钱,可是谁也没有问过李春平的想法。对于他们“抢人”的真实目的,我们难以判断,也不应该轻易去揣测他们争取监护权的动机。


如果各方都是为了李春平的权益,为了他晚年能够有所保障,那么不论谁担任监护人,结局将终归是好的;但如果是为了各自的利益,那么这场抢人大战将演变为残酷而不近人情的抢钱大战。李春平先生恐怕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


今天许多人在讨论如何有效地实现家族(企业)的传承,如何避免“百年”之后的家族纷争,却很少有人会考虑“失智”以后家族(企业)财富的保护与管理。如果财富生前就守不住,又何来身后之传承?如果不能幸福地、有尊严地走向终点,那么财富保护与管理又有什么意义?


在“活着”的时候,还有“能”以及“不能”的问题。在“活着”的时候,应该做好自己的监护安排,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提前确定好自己的监护人,关注监护人资产管理能力,给监护人设置科学有效的监督与约束机制。因为谁也不希望自己的市值800万元的房产,被以10万元卖掉;自己出资购买的房产,却登记在陌生人的名下;原本有权继承的财产,却被代为放弃继承……


关于李春平的案例,我们不去探究谁是谁非,相信时间会说明一切。但这个案例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值得更多高净值人士思考:在财富传承过程中,如何未雨绸缪,才能避免李春平式暮年悲哀?


愿李春平先生时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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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梓怡


和丰家族办公室法律筹划专家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中国民营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家族经营研究中心研究员

婚姻家庭咨询师


长期致力于婚姻家事与家族传承、家族(企业)治理与财富管理、信托与保险、家族企业跨境控制权结构设计与实施、商业体系(集团化)构建公司法务综合支持、争议解决与危机化解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来源:和丰家族办公室,作者:高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