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观点 | 担心遗产税吗?请看家族信托V.遗产税署的精彩博弈


都说设立家族信托能够规避遗产税,是真的吗?我们来看一场1997年发生在中国香港的家族信托和遗产税署之间的博弈。

 

首先介绍参与“博弈”的双方选手。一边是香港著名豪门庞氏家族,另一边则是香港遗产税署。信托的设立人正是家族的一代庞鼎元先生,人称“钢铁大王”。原本来按照庞先生的精妙筹划,这场官司是根本不用打的,但无奈人算不如天算。


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对去世前三年内不在逝者名下的财产不征收遗产税。也就是说,如果庞鼎元先生坚持到就在信托设立三年后才去世,香港遗产税署连打官司的机会都没有。


但有意思的是,庞鼎元先生1990年1月25日将财产置入信托,1993年1月23日离世,距离3年期限刚好相差两天。这就正好给了香港遗产税署一个开启诉讼的理由,他们又怎会放过?


罗马可以一天建成——真实交易还是循环避税


可以说,庞氏家族信托的结构极其精妙复杂,设立的速度也令人叹为观止。而正是这个一天建成的罗马,给了香港遗产税署攻击的借口。首先,我们来回顾一下这单信托落地的精彩过程。


  • 庞太太向银行贷款,再借钱给SWL(家族信托受托人)。

  • SWL用钱向庞鼎元先生购买商业信托资产(股权、不动产等)。

  • 庞鼎元先生把从SWL那收到的钱借给Futurian和SKL(家族信托受托人)。

  • Futurian和SKL用钱向SWL购买商业信托份额。

  • 钱回到SWL手上,再还给庞太太,庞太太把钱还给银行。

  • 最后也是最精彩的一步,庞鼎元先生免除了Futurian和SKL对自己的债务。整个交易完成了,用时一天。


庞氏家族信托部分交易资金流向


对这个一天就建成的“罗马”,香港遗产税署当然不干啦。他们质疑这是这个交易的真实性,认为这是专门为钻法律漏洞而设的局。本着对公理的执着,香港遗产税署将庞氏家族信托的三名受托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补缴欠交的税款。


庞氏家族的信托筹划固然做得精彩,但无奈老天不帮忙,给了香港遗产税署发起诉讼的机会。最终这个一天建成的罗马能否得到香港法院的支持,说实话,当时谁都没有把握。


运气还是实力——香港最高法院的回答


直接说答案,香港法院认可这起交易的真实性,意味着庞氏家族信托不用交一分钱遗产税。理由大概有三点:


庞先生设立信托时,也许有税务筹划目的,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基于对香港经济政治环境的担心,希望将资产迁往海外。所以,不能认定这些交易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避税。


这些交易都是真实发生的,从银行贷出来的钱也确实走完了整个交易过程。


庞先生免去Futurian和SKL的债务并不是对香港财产的处分,而是对发生在外国的债权债务的处分,因此这个行为是不是赠与都不会触发香港遗产税。


简而言之,庞氏家族信托有惊无险度过难关,而香港法院的判决也在某种意义上宣告香港的遗产税体系名存实亡——庞氏家族的做法给所有富豪指明了一条合法避税的康庄大道。果然,2006年香港正式废除了遗产税。


天下大势,遗产税存废的不同逻辑


当然,庞氏家族信托之所以能够战胜香港遗产税署与其说是运气,不如说是时势。


香港遗产税署和庞氏家族信托的诉讼历时4年,直到2000年终审。而2006年,香港正式废除遗产税。如果我们将庞氏家族信托的案子放在香港废除遗产税这一大的立法趋势下去看,那么这就是时势使然了。


从这个意义上说,庞氏家族信托案件的结局,是因为香港最高法院看到了香港废除遗产税的大势,而刚好庞鼎元的精心筹划给了他们一个“放生”的理由。


这不经让我们去思考另一个问题,什么国家和地区要废遗产税,哪些国家和地区要征遗产税?目前OECD组织中,征收遗产税的国家依然占到大多数,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大国。总的来说,站在全球的角度,遗产税征收仍是主流。


当然,最近美国有废除遗产税的传闻,不过能否具体实施还很难说。而且据报道,特朗普总统并不是在真正意义上废除遗产税,因为他计划向继承遗产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个人征收资本利得税。


总得来说,遗产税的存废非常考验各国对利益的衡量,对价值的取舍。新加坡、香港等依赖金融业发展的国家和地区自2000年以来相继废除遗产税,以吸引更多的外来资本。事实上,通过降低税率吸引外来资本,一直是世界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的惯常做法。对他们来说,这笔账很容易算清楚。


但是对大国来说就非常难了。大国之中尽管也有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废除了遗产税,但征收遗产税仍然是主流。一方面,遗产税在扩充财政收入上确实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例如,法国在08年金融危机之后提高了遗产税税率。另一方面,遗产税也被视为调解财富分配和社会公平的象征。


至于说到中国,据说遗产税法案正在酝酿中,未来开征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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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钧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家族(企业)治理专家

民营企业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

中国家族经营研究中心主任


长期专注于家族(企业)治理与财富管理、家族信托、所有权结构与商业模式、公司致力于集团和治理、投融资与并购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破产与重整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谢玲丽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法律筹划专家

民营企业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家族经营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


长期专注于家族(企业)治理、家族(企业)法律筹划、家族信托、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融资与并购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不良资产处置、危机化解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李海铭

和丰家族办公室首席信托筹划专家

就职于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博士


长期致力于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的内容安排与结构设计、集团和治理、投融资与并购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等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来源:家族世代,作者:张  钧,谢玲丽,李海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