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观点 | 信托与遗嘱(遗赠)的比较运用——关注财富管理工具能力边界与运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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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观点 | 信托与遗嘱(遗赠)的比较运用——关注财富管理工具能力边界与运用效果

家族·观点 | 信托与遗嘱(遗赠)的比较运用——关注财富管理工具能力边界与运用效果


在家族财富管理实践中,对于财富管理工具进行比较运用是必然的。这个比较运用考虑的核心是从家族立场出发对财富管理方案实现目标的适配性,而非其他。


家族·观点 | 信托与遗嘱(遗赠)的比较运用——关注财富管理工具能力边界与运用效果

关于遗嘱信托与遗嘱(遗赠)的比较应用


国内目前已经出现了若干件遗嘱信托相关的个案(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2民终1307号案),民法典1133条在信托法13条规定基础上对遗嘱信托有进行了进一步的宣示,但遗嘱信托的运用在实践中并没有被充分地打开,可能存在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


遗嘱(遗赠)是意愿安排中最常见的工具,而遗嘱信托和遗嘱(遗赠)是两个具有很强关联性的财富管理工具,对二者进行比较会非常直观,也会很有意思,可能会更好地发现遗嘱信托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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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遗嘱信托是生前意愿与身后安排的衔接,这一点较遗嘱或遗赠这种纯粹的生前意愿更可靠,更有可执行性。不仅如此,信托未来在税收筹划上的可能效果实际上也是被普遍关注的。


但仅仅是这些吗?


遗嘱信托作为结构性工具,具有隔离性、集中性、可靠性、稳定性、定制性及确定性的特点,在家族诉求的充分实现及风险管理的安全上是不容置疑的。换句话说,遗嘱只能解决如何“传”的意思表达,而遗嘱信托实现的不仅是如何“传”的问题,也同时实现了如何“管”的具体安排。这是两个工具根本上的区别。


不考虑其他财富管理目的的实现,仅就传承安排而言,有几个无法回避的常见问题,例如:


受益人因为年龄、智力、不良习惯或其他原因导致无财富管理能力时怎么办呢?如何平衡呢?


安排对象不仅是已经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人,也包括即将到来,或在很久的未来才会到来的不确定的家族后代,对不存在的受益人有安排的可能吗?如何安排?


如果我们需要对受益人连续受益的情形进行安排有没有可能呢?是否便利呢?


家族因血缘、感情、性别及期待等形成的内部关系是复杂的,如果对收益权利进行分层、分类区别安排,这可以吗?空间有多大?


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信托而言是肯定的,很有可能是轻而易举的事儿;而对于遗嘱而言,即使在法律上具有实现的可能,也需要经过非常复杂的安排去解决,事实上已经超出了遗嘱的“能力”边界。


遗嘱信托与遗嘱或遗赠的直接比较,不仅会发现二者的差异,而且我们会很轻易地想象到二者不同的运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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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前信托与遗嘱信托

及遗嘱(遗赠)的比较运用


关于生前信托与与遗嘱(遗赠)的比较不需要探讨更多,与遗嘱信托与遗嘱(遗赠)的比较逻辑和结论显然是相似的。


信托成立时间是以立遗嘱人死亡还是以受托人承诺信托时间确认?信托安排与民法典“预留份”等制度相冲突的法律后果?遗产管理人制度与遗嘱信托如何合理融合?受托人无法承诺受托的后果?自然人受托人及机构受托人的选择与比较?信托的效力与信托登记?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部分问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正是因为遗嘱信托制度体系的不完善,才导致上述问题的提出。如果以生前信托与遗嘱信托或遗嘱(遗赠)进行比较,上述疑问大多数可能就不存在了。这就涉及到工具运用的另外一个话题了——工具的运用会受到制度环境的局限。


为了避免制度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生前信托的比较优势就凸显出来了。问题的关键是,这是仅仅就工具能力边界进行的探讨,而并未考虑个体因素。


就鲜活的个人而言,基于不同的认识能力、不同的目的愿望,不同的条件影响,对工具的比较运用会非常复杂,所以不能当然得出生前信托安排优于遗嘱信托安排,遗嘱信托安排优于遗嘱(遗赠)安排的结论,毕竟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进行财富管理工具深入比较的目的,不是肯定这个工具或否定那个工具,而是强调我们要真正地认识各类工具。既要认识工具价值能力的差异,同时也了解在实现特定目的或适用不同对象之间运用效果层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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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弯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顶层结构设计专家

国际信托与财产从业者协会(STEP) 会员(Affiliate)

广州市律协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赖逸凡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国际信托与财产从业者协会(STEP) 会员(Affiliate)

广州市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梁嘉颖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家族(企业)治理专家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家族世代(ID:FamilyGenerations),作者:胡 弯、赖逸凡、梁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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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观点 | 结构性财富管理工具为什么将大行其道——把握结构性工具的共同逻辑与价值

家族·观点 | 结构性财富管理工具为什么将大行其道——把握结构性工具的共同逻辑与价值

家族·观点 | 结构性财富管理工具为什么将大行其道——把握结构性工具的共同逻辑与价值

家族·观点 | 结构性财富管理工具为什么将大行其道——把握结构性工具的共同逻辑与价值

家族财富管理已经进入到整体解决方案的时代,各种财富管理工具的综合运用是一种常态。家族财富管理工具没有优劣之分,但从财富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需求与目标出发,我们一直强调结构性工具的价值与运用的必要性。


在财富整体解决方案的时代,市场对于家族(企业)的价值管理愈加关注。深刻关注家族力的整体提升,无疑要处理好家族治理、家族企业治理、财富管理的平衡。而就这三者而言,缺乏结构性工具的支撑和承载落地是困难的。


家族·观点 | 结构性财富管理工具为什么将大行其道——把握结构性工具的共同逻辑与价值


有必要看一下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家族控股公司、家族有限合伙及家族特殊目的公司等结构性工具,以及保险金信托、PPLI等一些金融性结构性工具的共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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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工具都是一个独立的法律结构,是一个拟制的“人”,对外的法律地位及内部结构与机制有相对明确的法律依据,与“自然人”拉开了距离,或者说从某一个层面上可以摆脱“自然人”的束缚。


既然这些法律结构是一个拟制的“人”,就可以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独立行使相应的权利。责任是有限的,或者说是相对有限的,可以起到必要的风险隔离作用。当然,不同法律结构的风险隔离作用是有差异的。


法律结构可以起到集中的作用,将多个“人”的多个分散“意志”、多个分散“权益”集中起来,装到一个“房子”里。以结构化的意志代替分散的意志,以结构化的权益代替分散的权益。至于说这些“人”相互之间的事儿,在“房子”里自己去解决。


法律结构也是相对“稳定”的。这个所谓的稳定是与自然人相比较而言的,法律结构不会“喝醉”,不会出“车祸”,也不会“生病”,这是稳定的一个方面;同时,依法受保护的法律结构不仅具有受保护的“权利外观”,依法构建的内部结构与机制也有“规矩”可循,这也是法律结构的“稳定”之源。法律结构通常可以持久地存在,不受生命长度的限制,或者说生命长度可以由我们确定或决定,这也是一个层面的稳定。


这实际上谈到的是法律结构,或者说结构性工具的隔离性、集中性及稳定性的三个核心价值。这三种基本价值对于家族财富管理而言意义重大。


从结构性工具内部做观察,会不会有新的发现呢?


法律结构内部一定有“人”或者“角色”,也一定涉及到“权益”。换句话说,法律结构内涉及“人”的关系与“权益”的关系。


在不同的法律结构中,通常法律已经设定了特定治理模式,完全可以构成一个“人”的关系与“权益”的关系的“骨架”,确定了特定法律结构的价值底线。此时法律智慧代替了“人”的智慧;


同时,在不同的法律结构中,通常法律又会给“人”以相对的自治空间,由“人”的智慧弥补法律智慧的“高冷”与空白,这又生成了法律结构的“血脉”,这种自治让法律结构有了“生气”与“灵魂”。


这二者的并行不悖使得不同的法律结构不仅相对“更可靠”,还可通过“定制”满足特定的“人”的诉求。


也就是说,我们从内部观察发现,结构性工具都具有“可靠性、定制性”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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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工具也是一种“看得见”的安排,结构性工具对目标的实现是相对确定的,这是由结构性工具的隔离性、集中性、稳定性、可靠性与定制性所决定的,所以“确定性”也是结构性工具的核心价值。


所有财富管理的规划与安排都是希望能够战胜时间与人性,结构性工具的六个核心价值给这个目标的实现带来了更大的可能,这是确定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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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工具选择与运用的基本逻辑


事实上,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家族控股公司、家族有限合伙及家族特殊目的公司等主要结构性工具的核心价值能力是有先天差异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隔离性、集中性及定制性;结构性工具的稳定性、可靠性及确定性的差异理论上不应当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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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理解,不同的结构性工具,特定核心价值能力是有区别的,而同一种结构性工具,在不同法域下其核心价值能力也是有差异的。同一种工具即使在同一法域下的不同历史时期,其核心价值能力同样也是有变化的。当然,不同结构性工具适用的财富形态与财富规模也是有所差异的。


不可否认,同结构性工具的隔离性、集中性及定制性等价值能力的差异比想象的要大。这里的差异是工具本身,而并未包括人的运用能力上的差异。工具运用及安排技术的“高”与“低”会对价值能力产生强化或弱化的作用。


1.就隔离性而言,家族信托与家族基金会有比较优势。这两个工具的隔离是非常彻底的,二者将结构内资产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及收益权做了更为彻底的区隔,不仅实现了工具与外部的隔离,工具内部的隔离也是更清晰的;


2.就集中性而言,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同样也具有比较优势。家族控股公司、家族有限合伙及家族特殊目的公司等工具由于隔离性相对较弱,会产生流动性的可能,因此集中性受到了弱化;


3.就定制性而言,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亦具有比较优势,存在较大的定制空间。其他结构性工具的定制性也是存在的,但基于可能存在的商业交易属性,法律允许的定制空间相对小一些。


比较下来会发现,在隔离性、集中性及定制性上的比较优势,是家族信托、家族基金会往往被作为顶层结构工具适用的根本原因。


家族控股公司也是我们在境内外一直倡导的,这个工具的隔离性、集中性都是具备的,不论经营性资产是否置入家族信托或家族基金会,境内外家族控股公司的构建都是必要的。


当然,在家族控股公司之内开一个“窗口”,与家族信托或家族基金会对接,是结构性财富管理工具组合运用的必经路径。


家族有限合伙与家族控股公司是一个层面的结构性工具,二者的隔离性及定制性价值是比较接近的,但在集中性上存在差异,家族有限合伙似乎更易于进行控制权的集中。


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下一层面的结构性工具,基于特定的目的实现特定的功能或持有特定的资产。这种结构性工具的使用往往是为了持有、交易及退出的方便,当然也会考虑可能的风险隔离等因素。


基于这五种常用的结构性工具其核心价值能力存在的差异,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特定工具的特定运用场景,并逐步形成了家族信托及家族基金会,家族控股公司及家族有限合伙,以及家族特殊目的公司等三个层次的工具格局,并进而形成了三个层次工具的组合运用。


实践中往往还会通过一系列公司、合伙企业构建完整的一个或多个家族事业主体的所有权结构体系。这些事业主体的所有权结构安排实际上就是家族顶层所有权结构之下的具体安排而已。


从目前实践来看,也发现了一些比如结构性工具标准化、结构性工具治理弱化等突出问题,有必要在财富管理服务中进行深刻反思。


家族·观点 | 结构性财富管理工具为什么将大行其道——把握结构性工具的共同逻辑与价值

张晓初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金融委员会信托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广州市律协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赖逸凡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信托筹划专家

广州市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胡  弯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和丰家族办公室顶层结构设计专家

广州市律协信托与财富传承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家族力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家族世代(ID:FamilyGenerations),作者:张晓初、赖逸凡、胡 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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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丰家族办公室投资总监鲍靝锋先生接受香港电台专访

和丰家族办公室投资总监鲍靝锋先生接受香港电台专访

和丰家族办公室投资总监鲍靝锋先生接受香港电台专访

和丰家族办公室投资总监鲍靝锋先生接受香港电台专访

和丰家族办公室投资总监鲍靝锋先生(Stephen Pau)接受香港电台《改潮玩代》的节目邀请,分享他和家族办公室的故事。


和丰家族办公室投资总监鲍靝锋先生接受香港电台专访

鲍靝锋先生(Stephen Pau),摄于资产配置策略讲座


《改潮玩代》节目由Vincent Leung 梁学曦、Jerry Liang 梁文杰主持,逢星期六上午9am – 10am,于香港电台第二台RTHK Radio 2播出。节目曾邀请来自不同行业的创业家、专家、梦想家,分享奋斗与成功的故事。


和丰家族办公室投资总监鲍靝锋先生接受香港电台专访

(点击“阅读原文”可收听节目音频


Q1: Hello Stephen,我知道你在香港金融财经行业已经服务了很多年,早在 2011年已经开始涉足「家族办公室」业务,这对很多香港朋友都比较陌生,但在政府特首的「施政报告」提到香港要推动「家族办公室」业务,而你10年前在面临众多金融板块选择时,为什么最后选择「家族办公室」呢?进入「家族办公室」行业后是怎么样的呢?


鮑先生:首先,本人之前都比较幸运,曾经在很多机构工作过,比如亚洲最大的投资机构、国际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的证券部等。这些工作经历对我的发展很重要,从而希望我的技能经验能在「家族办公室」业务内发挥出来。2011年,机缘巧合下组成了一个团队,帮助一个瑞士老牌的「家族办公室」在香港建立公司、开拓业务。因为「家族办公室」涉及法律、税务、投资、家族治理等问题,可以应用我之前所得知识和技能经验,这个业务挑战非常吸引我。


Q2: 其实对于你或业界来说,「家族办公室」业务是否是刚刚开始上升,发展空间比较大的业务呢?


鮑先生:据我了解,十年前,即2011年,香港、新加坡的「家族办公室」开始兴起,至今已有十年左右的发展历史。但可能因为两个地区间的财富规模和富豪人群基数相对较小,因此「家族办公室」行业一直很小众并不流行,在西方就比较盛行。


Q3: 请向我们介绍下「家族办公室」服务涵盖哪些方面呢?例如我家里的姨妈姑妈可以找你们帮忙管理财富吗?还是我要有一定的财富,或家族有一定的规模,才可以找你们呢?你会帮我们做什么?你和一般的基金经理或做财富管理的朋友,服务范畴有什么不同呢?


鮑先生:在回答您的问题之前,我先讲讲成立「家族办公室」是什么样的人。「家族办公室」本身服务的客户群体是非常成功的企业家,「家族办公室」需要在信任度和专业度两个方面都得到家族客户的认可。


客户的资产规模上没有硬性门槛,但是因为需要采用的工具,比如家族信托的设立和维护都有一定的成本,所以从经验上看,家族总资产超过3,000万美元会更有规模效应。以我们和丰家族办公室为例,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咨询业务,包括协助客户设立家族信托,针对在家族信托筹划与运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税务、家族治理和身份筹划等问题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第二类是投资业务,我们主要协助企业家管理境外资产,我们持有SFC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和亚洲地区的众多私人银行与投资银行合作,整合各类投资解决方案,提供全权委托投资管理服务。


区别方面,首先是跨专业领域的整合性,如你所见,「家族办公室」汇总了各个专业方面的专家,同时提供金融与非金融解决方案,超越了单一的机构或个人的服务范畴;其次是定制化,一般基金经理只专注自己的策略,不需要了解客户的画像和需求,一般的财富顾问则可能只了解客户的某个账户情况,不了解其他的账户与非金融需求,而「家族办公室」在整合跨专业方案,以及全视角下的风险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多账户协调方面,具备独特的优势。


Q4: 不同行业的朋友都会加入「家族办公室」行业,都拥有专业资格,营运成本也会相应提高,所以如果家族财富规模小,并不是「家族办公室」的目标客户。


鮑先生:是的。其实很多家族已经成立自己的「单一家族办公室」,但依然有很多「单一家族办公室」会找「联合家族办公室」来帮忙执行业务。首先是成本问题,维持一个涵盖各类专家的团队所需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国际上通常是十亿美元以上可投资资产的家族才得以维持这一独立团队去发展和创造经济效益。


其次是人才问题,「联合家族办公室」单一家族办公室」拥有更多曝光的渠道、更有服务众多家族的机会和更广的业务范围,对于人才有更多的吸引力。


第三是经验的问题,很多家族是通过「家族办公室」才得以全面接触到所需要的工具和方法,「联合家族办公室」拥有服务众多家族的经验,对于很多客户来说,相较于自己的探索,借助外部智囊团是更好的一个开始,从而慢慢将经验带到「单一家族办公室」。


Q5: 在了解到「单一家族办公室」和「联合家族办公室」之前,我们会从看电影或电视上看到通过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将家族后代照顾好,一般家族会将「家族信托基金」给银行或金融机构去管理。就「家族办公室」的功能性而言,和「家族信托基金」有什么分别呢?


鮑先生:其实「家族信托基金」是我们业务的范畴,包括协助客户设立家族信托,以及围绕着家族信托涉及到的法律、税务、家族治理和身份筹划等问题,以及未来投资方向资产管理方式,都在我们咨询和资管的服务范畴。


因此概括而言,家族信托基金是「家族办公室」使用的重要的工具之一,而「家族办公室」也是家族信托基金设立、维护与运营的重要组织机构。如果规模不大、资产结构简单的,通常金融机构可以直接提供运营支持服务,而「家族办公室」则为更大的资产规模和更复杂的家族结构提供了更好的选择。


Q6: 您提到十多年前香港开始开展「家族办公室」业务,这概念在当时来说相对比较新。当你在开展「家族办公室」业务的时候遇到了哪些困难?怎么找到目标客户呢?


鮑先生:「家族办公室」在西方很盛行,所以开始是通过瑞士老牌银行去接触客户,因为瑞士有很多私人银行,所以他们都接触了解过「家族办公室」。而中资背景或一些规模较小的银行,对「家族办公室」比较陌生,没有概念,也没有专门的团队负责「家族办公室」服务,所以当时找合适的合作伙伴比较困难。


当时大陆的客户还没有听过「家族办公室」这一概念,只是在近5-7年「家族办公室」才开始盛行,很多客户想要做「家族信托」,会优先找律师,而恰好和丰的创始团队中有不少家族信托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这是一个关键的会面客户的机会;以及我们花了大量的时间去做市场普及和客户培育,参加论坛活动、研讨会,介绍和丰家族办公室,讲解和丰如何帮助客户实现家族财富的保护、管理与传承。


Q7: 怎样才能得到客户的信任?成功服务他们呢?


鮑先生:对于和丰而言,并非从最开始就可以全面获得家族的信任,信任是一点点建立起来的。通常我们会先从一个小的专业领域切入,例如帮家族成立「家族信托」,在服务过程中展现和丰的专业和可信赖之处,逐渐得到家族的信任,从而有望更进一步的业务机会。


Q8: 贵公司2016年开始每年都有上榜「家族办公室」行业高水准榜单,去年获得“年度家族办公室服务卓越奖”,今年也获得“最佳代际传承财富管理机构”奖项。这些奖项是对和丰专业服务能力的肯定,值得客户信赖。


但在和丰还没有很高知名度,或者「家族办公室」未成潮流之前,大家族有庞大的财力,能力和资源渠道都强大,甚至还没有听过「家族办公室」,作为家族的外部人,和丰怎样一点一滴去慢慢开展业务,过程是否需要很有耐心,需要从什么角度去渗透进家族内部呢?


鮑先生:为了赢取家族的信任,我们做了很多工作。第一,行业影响力,过去这些年,我们出版了大量的书籍,涵盖「家族办公室」、家族信托、私人财富管理、家族治理、法律筹划等服务内容,这些书籍得到很多同行及家族客户的认可,在网上平台,实体书店、图书馆都可以找到我们的书藉,从而知道和丰的存在。


第二,家族圈层资源,很多家族通过我们做了家族信托或资产管理,认可我们的服务,会介绍另一个家族给我们。家族圈层关系比较紧密,比方说,A家族找了我们提供服务,B家族也可能想了解其他服务,也会主动联系我们。


第三,专业能力,家族想设立家族信托,一般会先做市场调研,与「联合家族办公室」、律师等专家开会,搜集各方意见,再从中选择一个专业可信赖的机构。很多家族在广泛沟通和调研后,仍然会选择我们,是源于我们对专业深度把握,和足够强的落地执行能力。


Q9: 刚才我们聊了很多和丰在家族财务方面的服务,但据我了解,和丰的服务范畴还包括家族子女的升学教育、就业,甚至婚姻家事你们也会提供意见,这方面的服务是怎么样的呢?


鮑先生:是的。我们有些客户,子女想要就读国际学校,但因为入学名额资格问题,需要进行身份筹划,这方面我们也可以提供帮助。


另外,我们会协助家族在境内和境外分别设立家族信托,信托持有家族(企业)的股权,通过家族信托内部安排以协助家族完成代际交接班,同时在家族内部帮忙制定家族宪章和家族治理政策。


还有些家族乐善好施,投身慈善事业,希望去帮助更多落后国家和地区的人,家族设立了家族基金会,将部分家族财富用于基金会的支出,每年家族基金派股息分红的时候,便会投放到一些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我们在这方面也有帮助他们。


Q10: 如Stephen所说,你们帮家族做很多事情,家族成长、社会责任、家族传承都和你们有关系,你们就好像家族的「大管家」。在服务家族的过程中,难免会投入感情,是不是家族悲欢你们也会有犹豫和共鸣呢?


鮑先生:我们会以家族为立场,提供中肯和专业的建议和意见。我们致力于成为“家族世代信任的同行者”。我们的角色和价值通常是与情感逆向的,在家族祥和时我们可能会建议家族居安思危,而在家族危机时我们则会积极行动,尽我们所能协助家族度过难关。


Q11: 我们经常在电视剧看到家族争产、兄弟阋墙,当这种事情发生在现实生活里面时,「家族办公室」会如何帮助家族化解危机呢?


鮑先生:家族争产的问题,本质上就是有关家族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管理权没有安排妥当导致的,家族信托会成为重要的传承工具的原因也在于此。在设立「家族信托」之前,家族潜在问题或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都帮助家族考虑到,或者后续家族信托运营过程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也会提醒家族,这个是我们服务必须要考虑的,尽量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除了家族信托,还可能会通过家族宪章、家族慈善基金等其他工具促进家族的共识与和谐。如果真的发生争产的事情,我们也会坚持家族立场,以家族整体利益为出发点提供中肯的意见和协助,避免两败俱伤,帮助家族度过难关。


Q12: 为什么「家族办公室」在西方国家盛行,但在亚洲,甚至香港很晚才开始呢?在你看来,是否有特别的原因导致这种差异呢?


鮑先生:我认为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城市的财富规模和富豪人群基数相对较小,所以「家族办公室」这行业在10年前不太流行。但随着中国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大多进入高龄,面临着企业代际传承的关键节点,于是诉求爆发,一批「家族办公室」协助这些企业家完成代际交接。因此在过去五年,「家族办公室」在中国大陆变得热门。相信未来「家族办公室」的诉求仍会高速增长。


Q13: 这次政府的「施政报告」有提到「家族办公室」,后续和丰家族办公室会有什么计划呢?


鮑先生这次施政报告对内地和香港在「家族办公室」行业的发展上没有冲突,反而优势互补,香港作为中国对接国际的重要门户,在专业人才、税务条件、资金流动方面有众多优势。香港是海外资产的重要管理中心,这也是和丰选择在香港设立办公室的重要原因;而中国大陆则贴近客户,在文化理解、本地服务和客户维护方面具有优势,香港和大陆的紧密联系反而能充分发挥两地优势,更好地满足中国家族立足本土、布局全球的需要。


当然,新加坡目前在这个领域和香港开展着激烈竞争,期待香港政府能推动「家族办公室」行业的发展,将香港作为亚洲财富管理中心的战略落到实处,在人才引进、税务优惠、专业发展和监管政策上提供支持,以吸引更多的SFO与MFO来香港设立办公室,发挥香港优势,发展和振兴香港经济。


关于鲍靝锋先生(Stephen Pau)


和丰家族办公室投资总监鲍靝锋先生接受香港电台专访


鲍靝锋(Stephen Pau)


鲍靝锋先生是和丰家族办公室(香港)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投资总监、资深投资专家

英国数学暨应用数学协会成员(AMIMA)

英国皇家特许统计师暨特许科学家(CStat CSci)

伦敦大学卡斯商学院精算硕士 (MSc in Actuarial Science)


拥有超过20年丰富的环球投资经验,曾任职于瑞士Veco Group联合家族办公室,负责亚太地区客户的投资组合管理;之前亦曾为亚太区最大的投资机构之一「香港赛马会」管理多经理人投资组合;亦历任「德意志银行」的微观量化策略师,业绩是机构投资者研究团队中量化/衍生品类别的前三名;在摩根大通银行附属的资产管理部担任过四年投资组合分析工作 ; 以及在美国圣保罗旅行者保险公司库务部担任固定收益分析职位。


[来源:和丰家族办公室(HeFeng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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