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观点 | 私人信托公司

家族·观点 | 私人信托公司


对中国财富家族而言,私人信托公司也许还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事实上,私人信托公司已经有数十年的历史,并且在过去的二三十年日益受到海外财富家族的青睐。


私人信托公司从家族组建信托公司并且担任家族信托的受托人这个思路出发,有效解决了在不可撤销信托中家族如何合法有效地保留对家族财产(企业)的控制权的问题,并且为家族信托内部的有效治理做出了示范。


一、私人信托公司的功能和优势


所谓私人信托公司,是指作为特定信托或者多个关联信托的受托人而成立的公司。私人信托公司的股东一般是目的信托和家族基金会,以确保私人信托公司的股权维持稳定。相对于面向公众提供金融、信托服务的专业信托公司、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私人信托公司具备以下功能及优势:


1.便于家族参与家族财产的投资、管理和分配


家族成员通过出任私人信托公司的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位参与对家族财产的投资、管理和分配,从而保证信托在财产保护、税务和其他方面对委托人的独立性。


2.为家族财产的投资、管理和分配带来稳定性


相较于家族成员、有专业知识的独立个人、金融机构等担任家族信托的受托人,私人信托公司拥有更强的稳定性。它可以保证在变化来临之际,家族本身控制着整个家族的财富,掌握着应变的主动权。


3.更加符合家族价值观的经营管理、投资和分配


最为了解家族价值取向和根本利益的只有家族自身。来自家族之外的受托人可能会带有不同于家族的管理、投资和分配理念,恐怕无法做到完全理解家族的意愿和需求。


4.受到的监管更少


在世界各地,尤其是在各个离岸地,私人信托公司受到比公共信托公司更加少的监管。比如在美国,部分州规定了私人信托公司可以申请某些监管或者强制规定的豁免。


5.个人责任有限

 

相比于个人担任受托人时可能面临的在管理、投资和分配信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个人责任,一般而言,尽到义务的私人信托公司的董事将不会对公司的决定和管理承担个人责任。


6.集中家族的人才和智慧


对于成功的家族传承,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要素是集中家族每一代的人才和智慧。私人信托公司将家族的财富和权利集中,也必然会对整个家族的人才产生向心力,并且为家族成员施展智慧搭建了一个合适的平台。


二、私人信托公司的监管——以美国法为例


在世界各地,相对于一般公共信托公司和金融机构,私人信托公司受到更少的监管(含设立)以美国法为例进一步论述:

 

美国各州对私人信托公司的监管立法


在美国,一般而言,不同的州对私人信托公司的监管可以作强、弱之分。以此分类,一般而言,美国的州私人信托公司也可以分为“强监管私人信托公司”和“弱监管私人信托公司”。


1.强监管私人信托公司   


强监管私人信托公司需要受到州有权机关的监管,尽管这种监管弱于对商业银行和公共信托公司的监管。强监管私人信托公司受到的监管包括:

     

  • 取得州颁发的执照;   

  • 需要建立正式的风险管理守则,并且定期接受州管理者在这一方面的监督审查;  

  • 可能会被要求在取得执照的州设立办公室并雇员。


强监管私人信托公司在接受监管的过程中可能会失去一些私密性。相对于弱监管私人信托公司,强监管私人信托公司具有如下优势: 

    

  • 公司的合法性更强;   

  • 公司对财产的保护能力更强;   

  • 在债权人提起公司人格否定(刺破公司面纱)的诉讼时,债权人成功的概率更小。


2.弱监管私人信托公司


一般而言,弱监管私人信托公司受到的监管相对较弱:   


  • 不必取得州颁发的执照;  

  • 受到对管理、交易记录和会计账簿周期性的审查较为宽松,具体表现为审查时间之间间隔较长,审查机构有不审查的裁量权;  

  • 在某些州不必接受一般性监管,或者可以申请一般性监管的豁免。   


允许设立弱监管私人信托公司一般没有关于这类公司专门的立法。在怀俄明州、内华达州、宾夕法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弱监管私人信托公司按照对有限目的公司的法律规范其行为。此外,美国弗吉尼亚州专门就私人信托公司进行了立法。弗吉尼亚州对私人信托公司的监管属于弱监管。


三、私人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以美国法为例

   

私人信托公司也是公司的一种。理论上,公司的治理结构除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外,可以依照股东的意愿任意设置。但是,私人信托公司是一类极其特殊的公司:

   

  • 私人信托公司是信托的受托人。它的内部治理结构自然会受到受托人权能和义务的影响。    

  • 家族成员通过私人信托公司来共同管理、投资和分配家族的财富,这就使得私人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既需要体现公司治理的特点,又要和家族治理相联系。   

  • 私人信托公司治理结构受到公司法的影响,需要考虑信托财产的接受和分配创造税务上的便利、为加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等因素。


美国法下,典型的私人信托公司含有如下四个组成部分:管理委员会、投资委员会、分配委员会和改进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体现了私人信托公司的公司属性。一般而言,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 制定公司的管理制度;    

  • 制定公司的审计制度;   

  • 负责公司的运营;    

  • 成立、产生具有其他职能的内部委员会和机构,并选择其成员;    

  • 将投资、管理的职责分配给由其成立、产生的内部委员会和机构;     

  • 设定、同意和修正公司管理、运营的基本原则和一般准则;     

  • 通过并且每年审查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管理程序。   


一般而言,家族的领袖、私人信托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将指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


投资委员会


在受托人裁量权许可的范围内,投资委员会负责合理地投资信托财产。投资委员会的职责一般有:  

   

  • 选择合适的投资经理;    

  • 选择、引人独立第三方作为投资顾问;     

  • 监督投资经理的投资行为;  

  • 对信托财产的投资进行年度审查;     

  • 对公司作为受托人的每一个信托制定相应的投资政策。   


一般而言,家族成员担任投资委员会的成员不会引起信托财产在税务、对抗债权人等方面不利的后果。这也体现了私人信托公司最重要的优势:在能够保护家族财产的不可撤销信托中,家族依然保有对信托财产的控制力。


分配委员会

   

分配委员会被设立的原因之一,是美国的信托从业者为了满足美国税法对私人信托公司的特定要求,以便取得遗产税、隔代移转税、个人所得税、赠与认定、信托财产独立性等方面的便利。


但是,即便是在美国以外的其他秉承了英美法传统的法域下,分配委员会也有其实务价值。


  • 加强私人信托公司信托的合法性,使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更容易被法院认可,为信托财产的取得、分配带来一系列税法上的优惠;

  • 行使受托人信托财产的审查、同意、否决或者推迟信托财产的分配决定分配职能;


分配委员会在进行分配行为时最好有相对应的制度和规则,并且能严格执行。


此外,在分配委员会中最好能够引人独立个人或者机构,以确保分配的公正性,取得一系列关于信托财产的取得、分配的税法优惠,加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改进委员会

   

改进委员会设立的原因之一,也是美国的信托从业者为了满足美国税法对私人信托公司的特定要求。它能为私人信托公司带来的价值与分配委员会类似。但是在其他秉承了英美法传统的法域下,改进委员会也有其实务价值。


美国法下,为满足税法上的要求,改进委员会具备修改与下列事项有关的公司治理文件的权限:


  • 分配委员会的设立、功能和构成的文件规定;     

  • 改进委员会的设立、功能和构成的文件规定;     

  • 排他地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做出人事方面的决定的文件规定;  

  • 禁止家族成员之间互惠协议的文件规定。   


根据美国国税局的相关文件,改进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应由家族以外的独立机构或者个人担任,否则信托可能会承担一系列税法上以及信托财产独立性上的不利后果。

 

四、离岸地私人信托公司立法介绍

   

所谓离岸信托通常是指设立在委托人本国以外的信托。比较受欢迎的,以及新兴起的离岸地有:马恩岛、马耳他、安圭拉岛、直布罗陀、巴哈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库克群岛、塞浦路斯、泽西岛、新加坡、新西兰、澳大利亚等。 


大多数离岸地对公共信托公司的法定监管都比较严格,比如规定了执照申请、审计等诸多监管上的要求。但是,对私人信托公司,离岸地的立法相对宽松,比如许多离岸地豁免了私人信托公司的执照申请。

    

选取三个有代表性的离岸地的私人信托公司立法进行介绍:


1.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私人信托公司立法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私人信托公司并不需要申请受托人执照。私人信托公司的董事会也不需要有维尔京群岛的居民或者公民任职。但是,维尔京群岛要求私人信托公司至少有指定一名当地的代表,该代表必须持有“Class I”信托执照。

   

私人信托公司的名称必须以PTC结尾(私人信托公司的英文缩写)。

   

在维尔京群岛设立私人信托公司不需要得到政府的批准,仅需要登记。私人信托公司提交公司章程给登记机构,但不需要进行过多的披露。一般而言公司管理人员的名称和信息,以及公司管理的信托的信息都不必提交。

   

维尔京群岛对私人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要求,一般而言,在维尔京群岛设立私人信托公司的费用比较低廉。


2.百慕大群岛的私人信托公司立法   


私人信托公司是百慕大最受欢迎的信托架构之一。在百慕大,私人信托公司不需要取得执照。百慕大要求公司的一名董事、秘书长或者在当地的代表必须是百慕大的居民。

   

如果公司的名称中包含任何与“信托”有关的字样,公司名称必须标明其“私人信托公司”的身份。


私人信托公司的成立申请需要递交给百慕大财政部门(Bermuda Monetary Authority),并需要得到该财政部门的批准。申请必须包含私人信托公司实际拥有人(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拥有私人信托公司的人)的背景信息,以及相关信托的委托人的背景信息。百慕大要求所有最终享有私人信托公司的利益的10%以上的实际拥有人递交个人签名的申请报告。依照相关法律,上述材料都是保密的,并不得作为公开资料。

   

百慕大要求私人信托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必须明确私人信托公司的名字、信托(私人信托公司是受托人)的名字。但是,公司章程不必披露受益人和委托人。 

 

百慕大允许在当地设立的私人信托公司担任其他离岸地信托的受托人。


3.开曼群岛的私人信托公司立法


在开曼群岛,委托人可以选择设立取得执照的私人信托公司,并接受相应的政府监管。委托人也可以选择设立不需要执照但需要登记注册的私人信托公司。在此,笔者仅讨论不需要执照的私人信托公司。   


开曼不要求私人信托公司的董事是开曼居民。   


私人信托公司的名称必须标明“私人信托公司”或者是其英文缩写(PTC)。   


私人信托公司的登记机关是开曼财政部门。私人信托公司需要递交申请报告,载明公司的名称、董事会成员和办公室所有人等信息。私人信托公司的成立并不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开曼同样要求私人信托提交公司章程。


[来源:摘自《家族信托——全球视野下的构建与应用》,作者:谢玲丽 张钧 李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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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观点 | VISTA信托的控制权保留原理

家族·观点 | VISTA信托的控制权保留原理


如何将财产保存并且传承至下一代,是中国财富家族所面临的最重要目标之一,同时他们也期待能够参与家族财产的投资、管理和分配,而基于这些目标和愿望,中国财富家族将面临种种挑战,如债权人的大额诉讼、离婚以及税收等等。为了应对这些挑战,许多财富家族选择将家族财产置入不可撤销信托之中。在确保信托独立性的前提下,不可撤销信托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财富家族对信托管理、投资和分配的控制。


VISTA信托是解决不可撤销信托中家族控制权保留问题的重要思路。VISTA信托为委托人将家族控股公司的股权直接或者间接置入不可撤销的信托,并且在不可撤销信托中保留对家族控股公司(家族财产)的控制权。VISTA信托尤其受到了亚洲、拉丁美洲地区的财富家族的青睐。这些地区的财富家族希望使用VISTA信托达到家族控股公司管理免受受托人干扰的目的。


解析VISTA信托的五个要素   


VISTA信托的基本框架是家族在维尔京群岛设立一家公司(简称“BVI公司“),以这家公司作为家族控股公司或者直接、间接控制家族控股公司(家族财产)。而后维尔京群岛的受托人再通过VISTA信托持有BVI公司的部分或者全部股份。


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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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TA信托主要解决在这一架构中家族如何保持对家族控股公司(家族财产)的控制。


1、受托人以保持持股为第一义务


受托人对受益人的信托义务(fiduciary duty)一般要求受托人遵守“审慎生意人原则(prudentrule of business man )”。当信托财产为公司股份时,如果出售公司股份更能实现受益人的最佳利益,受托人会选择售出公司股份。


《特别信托法》[注1]对审慎生意人原则进行了修改,规定了受托人对因履行持股义务给信托财产造成的损失,以及给关联公司造成的损失免责。因此,区别于一般信托,在VISTA信托的框架下,受托人的第一义务是保持持有指定的股票,这项义务甚至优先于受托人使信托财产保值和增值的义务。


2、受托人不得干涉公司的日常管理


《特别信托法》第六条第二款要求受托人不得行使与持有的股份相关的权利来干涉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并特别指出:受托人不得要求分红,将一切与分红有关的事项留给董事会决定。   


以上的规定,确保了BVI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权将牢牢掌握在以家族成员为主的BVI公司的董事会手中,并间接达到了对家族控股公司(家族财产)的控制。


3、受托人必须遵守董事规则(office of director rules )   


除了信托文件中规定的特殊情形,董事负责管理公司,受托人无权干涉。但是关于董事的任命、解任和报酬等事项依然需要受托人行使股东权利来确定。

  

《特别信托法》第七条对受托人股东权利的行使进行了严格的限制,通过“信托文件”确保在所有关于董事的重大问题上,受托人都必须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行。


董事规则,确保了受托人无法通过在与董事有关的事项中行使股东权利来干扰家族对家族控股公司(家族财产)的控制。


4、受托人的紧急干预(Intervention Call)   


前三项对受托人的限制确保了受托人无法干涉家族通过BVI公司的董事会对家族控股公司(家族财产)的控制。而VISTA信托也可以通过设计“紧急干预”条款以应对BVI公司的董事会可能出现的内部矛盾或者实施了损害家族利益的行为。


在判断是否采取“紧急干预”措施,受托人不仅要考虑信托文件的规定,还要考虑委托人的信托目的、意愿,以及维持公司的有效运行。另外,《特别信托法》规定的“询问人”(enquirer),即信托利益相关人可以监督公司的运行,一旦询问人发现信托文件规定的受托人应当采取紧急干预措施的情况出现,他可以要求受托人采取措施。


5、再议受托人的权限和义务


《特别信托法》对受托人部分权限的限制、对受托人部分责任的免除,并不意味着受托人成为了攥在家族手中不必作为也不必负责的木偶。事实上,创造这样一个木偶,对信托的外部安全也将是巨大的安全隐患。


《特别信托法》只限制了受托人对BVI公司的部分股东权利。但是,《英属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并未限制受托人作为公司股东检查、复制、或摘出公司档案的法定权利,也没有限制公司章程规定作为公司股东的受托人拥有的检查、复制或摘出公司及下属公司账户信息和档案的权利。此外,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依然有分配信托利益的权限。《特别信托法》也只免除了受托人保持持股和遵守信托文件规定的责任。但是,受托人依然负有其他的义务,如在接到要求采取紧急干预措施请求时谨慎、理性的审查义务,再如受托人将信托利益分配给受益人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

 

保持持股、不得干涉公司管理与经营、遵守董事规则、在必要时采取紧急干预措施以及享有特定的权利义务,这五个要素既是VISTA信托对受托人的限制,也是解析VISTA信托最关键的五个维度。这五个要素不但保证了在VISTA信托下家族对家族控股公司(家族财产)的控制力,还为特殊情况的应对预留了空间。这便是VISTA信托广受欢迎的原因。


VISTA信托的特殊功能


利于家族事业和家族财产的传承


VISTA信托为希望家族事业、家族财产代代相传的委托人提供了一种途径。一方面,家族事业的控制权握在家族手中,家族事业在一代代家族成员之间传递。另一方面,家族财产被转入不可撤销信托,这避免了继承程序,使得家族财产能够顺利地转移给继承者。


VISTA信托的建立,仅仅只是实现了家族事业、家族财产传承的顶层架构的搭建。而真正成功的家族事业、家族财产的传承,还需要进行家族治理结构、家族企业治理结构、财富管理计划等其他的设计,借助许多其他的工具和手段。


便于受托人接受高风险资产 


基于“审慎生意人规则”,受托人往往不愿意接受高风险资产作为信托财产,以免操作不慎承担责任。VISTA降低了受托人监督、管理高风险或复杂资产的责任,使得受托人更愿意于接受高风险资产。


VISTA信托的设立以及相关事项


VISTA信托的设立

   

VISTA信托的设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信托财产是维尔京群岛公司的股份;

  • 英属维尔京群岛持牌信托公司或私人信托公司(Private Trust Company)必须作为唯一受托人或受托人之一;

  • 信托必须受英属维尔京群岛信托法的管辖。   


VISTA信托设立的一般步骤为,首先建立英属维京群岛公司,再将相关资产转人英属维京群岛公司,然后将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股权转移给受托人,最后指定该信托适用于《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


VISTA信托的存续


2013年5月14日之后设立的VISTA私益信托最多可存续360年。如果VISTA信托设立为慈善信托或特殊目的信托,则没有存续期限的限制。


适用VISTA架构的信托的范围


《英属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只涉及信托的管理权,并不限制信托类型。所以VISTA信托可以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信托,包括自由裁量信托、固定收益信托、慈善信托和特殊目的信托。


VISTA信托的注册和税收


与其他英属维尔京群岛信托一样,VISTA信托不用公开注册、保密性高。英属维尔京群岛没有收人、资本、赠与或遗产税,仅有少量印花税。

 

采用VISTA信托的特殊风险

 

虽然VISTA信托的合法性受到了《特别信托法》的保障,但是这不代表委托人可以任意设置信托条款,或者在信托运行的过程中为所欲为。一般而言,当委托人保留过多的对信托的权限(权利)时,信托可能被判定为虚假信托,尤其是在委托人保留过多控制权的情况下。如果操作不当,VISTA信托在维尔京群岛(离岸地)和在委托人本国都有被认定为虚假信托的可能性。


VISTA信托所能持有的信托财产仅限于BVI公司的股权,这要求对家族企业的重新规划和梳理,并且搭建合适的海外架构。海外架构的搭建要综合考虑财产安全、税务、监管以及在国内的合法性等一系列问题。这无疑需要考验家族和架构设计者的智慧。


对许多中国财富家族来说,VISTA信托是他们梦想中的信托。一方面享有着不可撤销信托在对抗债权人、税务和婚姻继承等方面的便利,而另一方面又能够将家族财产的控制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里,还有什么比这更加诱人的呢?而事实上,VISTA信托的设计和运行比大多数的信托都更需要委托人、信托设计者和家族成员的智慧、理性与对欲望的克制。   


 [注1]《特别信托法》是对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 2004年颁布的《英属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 Virgin Island Special Trust Act)以及2013年颁布的《英属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修正案)》两部立法的简称。


[来源:摘自《家族信托——全球视野下的构建与运用》,作者:谢玲丽 张钧 李海铭]

家族·观点 | VISTA信托的控制权保留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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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观点 | 如何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调整治理

家族·观点 | 如何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调整治理
家族·观点 | 如何随着家族企业的发展调整治理


【导语】《家族企业治理:家族与企业的平衡和繁荣》为激发家族企业组织合理性和高效性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经验,并以制度化和流程化的工具来发挥家族与企业的巨大潜力,实现家族与企业的平衡和繁荣。这些原则和流程包括:持续关注家族和企业;家族治理的焦点是建立有效的结构和机制,增强家族成员共同的身份认同感与使命感,关键流程是组建家族议事机构并召开会议;家族企业治理的焦点是服务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关键流程就是建立活跃的董事会,支持家族治理的完善;家族与董事会应当共同处理好家族与企业共同关注的问题,包括分红、股权流动性、董事选任与评估、雇佣政策与继任问题等;伴随家族代际传承与企业发展变化,需要调整和完善家族治理和企业治理的双重治理模式。本书提供了已证实的问题解决方案、建议和行为清单。

 

随着家族的不断扩大与企业的不断发展,杰出家族企业治理的功能基本上会保持不变。

 

真正改变的是治理流程的形式。创始人及其小家庭没必要组建一个家族理事会或青年董事会。但是,到了第三代之后,随着企业发展为拥有一系列旗下公司的集团,家族也壮大为拥有若干第三代成员甚至十多个第四代成员的大家族,要实现高效治理就需要依靠更为正式的框架才能满足较为复杂的需求

 

早期阶段

 

第一代的家族企业所有者通常会抓住家族成员围在餐桌旁闲聊的机会来处理家族问题。在这一阶段,家族领导者与家族成员之间无须通过正式组织形式来发挥彼此的功用。董事和家族成员可以通过炉边谈话或联合会议的方式来互动。

 

谨慎的沟通可以让家族成员在早期阶段就认识到杰出企业治理的重要性。

 

兄弟姐妹合伙阶段

 

很多家族在第二代家族成员到了20岁或以上时,就会开始召开更为正式的家族会议。通常情况下,第二代家族成员的配偶也会参与进来。

 

在这一阶段,有关家族参与和继任的问题占据中心位置。

 

随着第二代家族成员开始承担越来越重要的责任,重点通常会转移到团队建设、设定共同目标、培养共同利益(如家族和谐与家族教育)上面。在这一阶段,很多家族会发现,他们需要更为明确地表述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利益。

 

堂/表兄弟姐妹合作阶段

 

等到家族所有权交到了第三代甚至三代以上的家族成员手中时,家族责任就变得更为复杂。

 

随着一些家族成员越来越远离企业管理事宜,家族关注的问题更多集中在股东问题上,如流动性问题。在这个阶段,家族的重要作用就是加强家族成员对企业身份认同感和家族对企业的承诺。

 

家族协会同样也会同意将领导责任交给独立的专家小组。

 

某些家族组织会编写章程,对这一组织的主旨、构成、召开会议的频率、治理事宜及如何支付开会费用的计划制订具体规定。任何家族会议的首要任务,都是让尽可能多的成员参加会议,尤其是那些并没有在家族企业工作的股东。

 

一些家族协会同样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或建立其他项目来管理共同兴趣。所有这些活动都在实践事先商定的家族目标。

 

第三阶段的家族企业治理

 

等发展到了这一成熟阶段,企业可能已经转变为投资组合公司或控股公司的结构。这可能需要设立控股公司董事会,同时由子公司董事会来监督不同业务部门的表现。一些家族还建立了家族控股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家族成员和董事构成。这种董事会是家族与各个子公司独立董事会之间的沟通机制,而子公司董事会由符合资质的外部董事构成,他们的使命是改善运营公司的领导工作,提升企业战略,为这些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提供支持。

 

青年董事会

 

在这个阶段可以通过青年董事会来作为培养工具。这些小组通常由5~6名年轻的家族成员组成,任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通常情况下,青年董事会在定期董事会之前或之后召开模拟会议。通过参与这些模拟会议,年轻一代的家族成员得以深入了解企业领导者需要做出的判断、取舍及需要积累的经验。青年董事会流程也是一种出色的工具,可以让年轻一代的家族成员加入到企业治理流程中来,让他们感受到自己权力。另外,这种做法也向企业传达了一个信息,就是下一代的家族成员在严肃认真地对待如何有效治理企业这一问题。

 

股东会

 

在规模较大并且企业比较成熟的家族里,家族成员会议通常与股东会重合。这种方法没有问题,只要所有家族成员都是股东就可以。如果情况并非如此,家族就必须要决定是否股东的直系亲属或未来可能成为股东的成员,也应该获准参加股东会。

 

但是要记住,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家族会议的目的,要比股东会广得多。从法律层面来讲,股东会的作用是狭隘的、正式的、有所限制的。

 

[来源:摘自《家族企业治理:家族与企业的平衡和繁荣》第8章,译者:张晓初 张东兰 吴景辉]

 

【家族世代】《家族企业治理》系列连载明日预告:

 

《家族企业治理》总结及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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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观点 | 家族与董事会之间的共同担忧和沟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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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家族企业治理:家族与企业的平衡和繁荣》为激发家族企业组织合理性和高效性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经验,并以制度化和流程化的工具来发挥家族与企业的巨大潜力,实现家族与企业的平衡和繁荣。这些原则和流程包括:持续关注家族和企业;家族治理的焦点是建立有效的结构和机制,增强家族成员共同的身份认同感与使命感,关键流程是组建家族议事机构并召开会议;家族企业治理的焦点是服务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关键流程就是建立活跃的董事会,支持家族治理的完善;家族与董事会应当共同处理好家族与企业共同关注的问题,包括分红、股权流动性、董事选任与评估、雇佣政策与继任问题等;伴随家族代际传承与企业发展变化,需要调整和完善家族治理和企业治理的双重治理模式。本书提供了已证实的问题解决方案、建议和行为清单。

 

一、家族与董事会的共同担忧

 

井然有序的家族和董事会,在关注各自职责的同时,也会在广泛层面上共享协同效益。家族企业很多重要问题,会同时引发家族和董事会的担忧。在很多情况下,家族首先做出决策,而董事会则会帮助家族进行权衡和取舍,从而修正决策结果。

 

为了实现家族和董事会的协同效应,家族和董事会都必须从相互有信心和相互信任的角度出发来处理这些问题。

 

董事会应当期待从家族获得什么。

 

想要最大限度受益于董事的服务,企业家族应该首先做到同心同德,或者至少诚恳地付出努力,从而就家族的愿景、价值观和目标达成一致。

 

董事会还可以向家族成员提出其他期望,使每个家族成员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表达企业秉持的价值观。对家族的期望还包括做好功课——阅读共同目标,教育家族成员承担家族责任等。

 

另外,董事还可以要求家族培养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尊重,将他们视作角色非常复杂而充满挑战的专业人士。

 

家族应当期待从董事会获得什么。

 

家族企业的董事有责任尊重家族所有者的权利、特权、顾虑及感受。

 

家族成员应该有足够的机会直接与董事进行交流,掌握有关企业的信息。董事应该关注家族的顾虑与担心,在与家族沟通的过程中应该做到清楚明白、尽心尽力;留意到家族希望以什么形式管理企业,以及这样做的目的,同时展现出对家族的价值观及利益的敏感度。家族成员同样有权获得机会,来体现企业认同,高调出席企业活动,或者以社团使者的身份服务或支持企业。

 

二、家族与董事会之间的沟通方式

 

对家族与董事会交流精心规划还可以达到另一个目的:就是影响年轻一代家族成员对董事会的预期,并且加深他们对家族在董事会的角色的了解。

 

几种沟通技巧已经获得证明,在帮助家族与董事会顺畅运行并提升两者之间互信的方面非常有效:

 

1.炉边谈话

 

董事可以利用非正式的情况汇报,以及炉边谈话这些机会来以非正式的形式与家族讨论家族企业存在的问题。这样的活动有利于增强双方之间的信任感,帮助股东更好地了解企业。

 

2.书面交流

 

有些家族,股东会收到董事会议程和会议记录、各位董事的背景信息,以及他们的观点。有些家族还会定期寄送内部简报,从而让股东得以了解企业的最新情况。

 

3.年度社交活动

 

很多家族会邀请董事参加所有的年度家族活动或其中的一部分,包括家族聚会、野餐或者假日派对等。这就提供了彼此之间熟识、分享信息并且建立互信和公开交流的机会。

 

4.联合会议

 

一些规模较小的家族会将家族成员和董事会聚在一起,这样济济一堂的机会一般是一年1~2次。这就为家族成员提供了观察现任董事,以及共同分享与讨论家族顾虑的机会。

 

5.董事会定期征求有关董事会议程的建议

 

无论是董事会主席还是其他指定的联络人定期恳请家族成员建议董事会议程事项,都代表董事真诚地进行努力,尊重家族的担忧,并且做出相应的反馈。

 

6.共同会议

 

其他家族规划会议时注重鼓励彼此间的互动。家族会议的时间可能排在董事会会议前,并且确定一位家族成员就所有权相关问题向董事会汇报。

 

7.特别董事会会议

 

无论什么时候即将推行新的大型计划、发现新的重大问题或规划重要的战略第转变,都建议整个董事会与重要的股东会面。

 

8.家族参与选拔

 

董事应该给家族机会去跟董事候选人会面,让家族也帮忙确定这些候选人是否为合适人选。

 

9.家族成员出任董事会席位,发挥观察或联络作用

 

很多家族都会按照轮选的方式指派1~2名家族成员,定期参加董事会会议。还有些家族会指派一名家族外部人士担任联络人。家族会在每个季度一次的家族会议上与董事会的联络人及专业顾问碰面,听取后者对董事会行动的报告,并且就此展开讨论。

 

10.治理委员会

 

一些规模较大的家族企业还设立了由部分家族成员和董事组成的治理委员会,讨论并协调家族与董事会顾虑的问题。

 

11.董事担任家族的受托人

 

在某些情况下(如股权信托),一些家族还会要求董事担任年轻一代家族成员的受托人。这就让董事能够从家族与企业的最佳利益出发来管理企业股份。

 

12.董事担任家族的导师

 

一些家族还会邀请自己信任的董事为家族提供资源。这位董事会参加家族会议或加入家族企业机构,成为其宝贵的资源,或者以非正式的形式与家族成员交流。

 

13.董事与股东的非正式会议

 

一些规模较大的家族企业会在常规董事会议之前或之后召开非正式的董事会议,与重要股东共同讨论企业问题,这样的会议一般一年2~4次。

 

14.通过调研了解家族成员的担忧

 

一些规模较大的家族企业还会定期开展保密的调研活动,让家族成员提出存在的问题与顾虑。调研结果对董事了解股东意图与需求很有帮助,同时也对家族领导者也很有意义。

 

外部董事是特殊资源,他们在董事会上的贡献越大,家族企业的获益越多。

 

家族股东需要对整个董事会流程深信不疑。即使家族的担忧对董事来说非常重要,想要表达这些担忧的最佳途径和最有效途径,是家族会议或家族理事会。

 

[来源:摘自《家族企业治理:家族与企业的平衡和繁荣》第6、7章,译者:张晓初 张东兰 吴景辉]

 

【家族世代】《家族企业治理》系列连载明日预告:

 

第8章:如何随着家族企业发展调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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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观点 | 家族与董事会之间的共同担忧和沟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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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观点 | 规划组织家族

家族·观点 | 规划组织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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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家族企业治理:家族与企业的平衡和繁荣》为激发家族企业组织合理性和高效性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经验,并以制度化和流程化的工具来发挥家族与企业的巨大潜力,实现家族与企业的平衡和繁荣。这些原则和流程包括:持续关注家族和企业;家族治理的焦点是建立有效的结构和机制,增强家族成员共同的身份认同感与使命感,关键流程是组建家族议事机构并召开会议;家族企业治理的焦点是服务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关键流程就是建立活跃的董事会,支持家族治理的完善;家族与董事会应当共同处理好家族与企业共同关注的问题,包括分红、股权流动性、董事选任与评估、雇佣政策与继任问题等;伴随家族代际传承与企业发展变化,需要调整和完善家族治理和企业治理的双重治理模式。本书提供了已证实的问题解决方案、建议和行为清单。

 

家族企业想要将成功延续多个世代,最好的方式之一就是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然后在家族内部加以讨论——在问题真正出现之前将其解决掉。

 

但是哪些事项是家族拥有特权做出决策的呢?家族成员供职于企业,意味着他们具有多种身份——父母、首席执行官、子女、孙子孙女、董事、股东、管理者、受托人等——这就增加了确定家族整体角色的难度。而这一章节的主旨就是确定这一角色,从而就企业所有者最看重的事项达成一致,并且给予家族成员一种可以超越他们企业所有者身份的认同感和使命感。

 

家族治理应该将重点放在下述8个主要的家族关注点,可以着眼于全部,也可以立足于其中的几个:


  • 制定家族政策

  • 明确阐述家族愿景与使命

  • 致力于家族组织的建设

  • 制定家族所有权政策

  • 在家族内部解决冲突,帮助有需求的家族成员;

  • 加强家族教育与信息分享

  • 协调家族在民事、政治及慈善领域的角色

  • 保证家族运行

 

让我们更为深入地了解家族角色的各个层面。

 

制定政策

 

很多家族都会制定政策来引导未来众多领域的决策制定与行动。这些方面一般涉及:我们将如何自我治理?我们将以什么方式解决冲突?面对有迫切需求的家族成员,我们应该做出怎样的反应?一些家族同意接受一套家族行为守则。家族还会针对家族在企业管理层占多少席位制定指导方针。

 

阐述家族愿景与使命

 

很多家族发现,投入精力来阐述家族愿景与使命,能够教育与激励家族成员,并且让他们团结在一起。家族愿景是凝聚力和股东透明的基础。家族愿景向外部世界传达了一个有力的信息,提升对企业未来的乐观情绪。另外,它还为企业文化定下了基调,帮助管理者制定企业目标,并为员工聘任与激励提供帮助。企业愿景甚至可以巩固客户的信任感。

 

致力于家族组织的建设

 

家族组织形式可以是餐桌旁非正式的闲谈,也可以是更为讲求组织架构的家族理事会或其他治理团体。

 

随着家族规模不断壮大,家族领导者和家族成员所承担的组织职责也会有所区别。某些家族会将这种区别正式化,具体的方式就是组建家族理事会或家族委员会,由家族领导者或家族里的长者担任职位。在大家族中,有可能成立几个常务委员会或工作小组,例如:


  • 负责协调/监督董事会的家族理事

  • 家族教育与发展

  • 家族雇用与职业规划

  • 家族传统与历史/档案

  • 家族慈善事业

  • 家族股东关系/家族股东与企业的联系

  • 家族社交活动/娱乐活动

  • 家族办公室或其他共享服务

 

促进家族教育和信息透明

 

家族有责任让每位家族成员获知信息,并为了未来在家族和企业中的角色和作用而做好准备。

 

企业家族可以利用特殊机会来表达对于家族传承与功绩的自豪之情,也可以让孩子们洞察到家族企业所有权带来的回报与负担。同时家族成员需要了解企业的财务目标,以及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所需要权衡的方面。保持家族传统和维护家族历史是家族教育的又一组成部分。

 

制定家族企业政策

 

家族职责之一就是为家族企业制定经营理念,其中涉及为企业设定目标、确定治理与流动性原则,设定宽泛的参数,指导企业的具体运营。

 

家族制定家族企业政策时需要考虑:


  • 指导企业对不同利益相关者配置资金的原则

  • 大致规划出大概的治理原则

  • 决定董事会席位和家族成员如何继承董事会席位

  • 企业与家族应该向世界展示怎样的形象

  • 决定谁应该持有股份。

 

活跃所有者的角色

 

大多数企业家族都和管理层有着直接关系,因为某些家族成员同时会供职于家族企业。但是,一些没有任何成员在企业中就职的家族,形成了一种特别的角色,我们可以称之为“活跃所有者”

 

这些家族的一些成员会采取警醒的态度,保持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即使他们本身并不在家族企业担任职务。如家族成员会出任董事会主席,即使他本身并非企业的全职员工。这并不意味着家族成员可以冲破界限,插手企业的管理工作。而是意味着家族成员可以借助在企业担任职务,以及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来维持家族对企业事务的参与

 

协调家族在民事、政治与慈善方面的角色

 

家族拥有企业所有权的事情通常在社区中是人尽皆知的,不管这是不是家族成员所愿意看到的。很多家族发现,在管理家族表现和曝光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是有帮助的。

 

整个家族是否在民事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如果不是这样,选择这样做的家族成员是否应该遵守家族制定的指导方针?家族是否就某些政治原则或目标达成一致?家族就哪些慈善事业达成一致?……

 

这些问题会影响所有家族成员,也会对企业产生影响。如果能够妥善处理这些问题,慈善事业能提升家族荣誉感、加强家族凝聚力,并且增强成员对家族的投入程度。

 

阖家欢乐

 

最后一点,也是同样重要的一点,在一起欢笑能够让整个家族团结在一起,即使在最举步维艰的时期。

 

最简单的活动,如每年一次合家团圆或社交活动,在某个度假村或度假景点召开家族会议,或者整个家族一起偷闲,都能够让家族成员重新意识到家族的重要性,认识到家族是珍贵的宝藏与资源。在这些活动中进行交际活动,能加强参与者彼此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有利于改善彼此就企业及家族问题的沟通。

 

一些家族还会买下农场、游船或具有独立产权的度假酒店,提供给所有家族成员使用。这种对家族娱乐的共同投资,有利于加强联系,并表达彼此的好意,对家族和企业都有好处。

 

[来源:摘自《家族企业治理:家族与企业的平衡和繁荣》第4章,译者:张晓初 张东兰 吴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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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规划组织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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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观点 | 什么是家族企业所有者

家族·观点 | 什么是家族企业所有者
家族·观点 | 什么是家族企业所有者


【导语】《家族企业所有权》颠覆了大家对家族企业所有权固有的看法,从法律与技术等多个角度介绍了所有者的不同类型,展示了家族企业所有者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职责对家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总结了作为合格家族企业所有者应当具备的五大特质,为预备和培养优秀的所有者提供了方向,也为处理家族企业处理“内部人”和“外部人”的困境提供了具体且行之有效的方法等内容。以专业的技术和法律知识为框架构建的理论基础,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接受家族企业所有者这一身份,明白成为合格的家族企业所有者的价值和意义,从而成长为能够真正意义上发挥效用的家族企业所有者。


“出色”的家族企业所有者,不管从属于哪种所有权类型,无论他们持有的股份数量多么微不足道或多么庞大,他们都会矢志不渝、竭尽全力地扮演好所有者的角色。他们会从真正意义上参与进来,会尽心尽力地培养与引导家族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也可能为了家族与企业的利益不假思索地做出牺牲,或者做出艰难的决定。他们关注的不仅是狭隘的自身利益,更多的是家族企业及家族的未来。


所有者与投资者的比较


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所有者也是投资者,因为他们的资产被家族企业占用,所以承担了一定的风险。但是,即便如此,投资者与真正发挥效用的家族企业所有者还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不可同一而论。投资者只不过是冒着风险利用自己手中的资金进行投资,希望可以获得可观的财务回报;对于投资对象,他们不会建立任何个人层面或情感层面的联系。一般而言,他们不会将自己投资的公司用以定义自己的身份。


而成为真正发挥效用的企业所有者则是一件更强调情感投入的事情。假设你购买了某家天然气公司的股份,但是不久之后,公司的一条管线爆炸,导致很多员工在爆炸中丧生。作为投资者,在听到发生了爆炸及爆炸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时,你可能更关心的是资产的损失而不是为灾难的发生痛心疾首,因为你和这家公司之间并没有建立任何真正意义上的个人联系。而如果你是持有的家族企业的股份的所有者,当遗憾地遭遇了同样的事故时,将给你深刻的震撼与冲击。因为在这场灾难中不幸遇难的员工很可能是你的知交。即使和对方素昧平生,你还是会对该员工及其家人感到一种沉甸甸的责任感,自然而然地关心他们,而这正是一种牵扯个人情感的反映。


一个家族企业想要将自己的成功延续下去,就需要所有者、管理者及董事会积极地展开团队合作。如果某个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基本上按照投资者的定位来思考问题,那么这家企业可能不久之后就会举步维艰。


所有者类型与所有权形式


在家族企业中,所有者位于金字塔的顶端,他们有权选择谁可以成为董事会成员,而董事会则有权选择管理层,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如图2.1所示。


家族·观点 | 什么是家族企业所有者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家族企业所有者可以划分为如下类型:


  • 控股所有者与参股所有者:控制公司一半以上表决权的人是控股所有者。股份不到一半的是参股所有者持有。


  • 有表决权的所有者与无表决权的所有者:父辈持有具有表决权的股份保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将不享有表决权的股票转让给自己的子女。


  •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形式下,普通合伙人具有表决权,承担无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没有表决权,仅以投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其他所有者类型:


  • 运营所有者:为所有者兼管理者,或者为受雇所有者,直接负责业务的运营。


  • 管控所有者:扮演的角色不是运营者,而是监督者。


  • 积极参与的所有者:与家族企业没有雇佣关系,也并不经常出现在企业中,但对家族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万分关切。


  • 荣誉所有者:可能并不会参与公司事务,也不会列席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但仅是企业所有者的这个身份就会让他们觉得无上荣光。


  • 被动所有者:通常情况下都在坐享其成。他们乐于获得所有权带来的收益,但是对于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避之不及。


  • 投资所有者:和被动所有者基本上大同小异,唯一的差别是投资收益决定他们是否继续保留所有权。


家族企业所有者应该得到什么


  • 财务回报

  • 领导权

  • 精神收益

  • 问责制度

  • 董事会

  • 尊重

  • 对企业的保护


家族企业的所有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想要成为一位合格的所有者,对于所牵扯的事情就要更加负责。这意味着,你需要关注所有与家族企业相关的问题并且发挥自己的作用;同时,你还需要在决议过程中与管理层、董事会与其他家族所有者保持一致。合格的所有者应该有意识地做出决定,扮演好高效参与者的角色,为家族企业和家族本身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摘自《家族企业所有权——如何成为合格的股东》第2章,译者:胡弯 马俊龙)


【家族世代】《家族企业所有权》系列连载明日预告:

第3章:具有凝聚力的所有权所产生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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